情緒病青年醫院墮斃 家屬稱死者未獲精神科評估演變蝴蝶效應引發意外
發佈時間:13:22 2024-11-29
26歲患思覺失調青年2021年8月倒臥伊利沙伯醫院大樓對開馬路,疑是從病房層的窗戶墮下重創不治。醫管局及家屬代表今在死因庭作結案陳詞,雙方均邀請陪審團裁定死者死於意外。家屬代表指,意外由死者入院時沒有得到精神評估,以及他墮樓前最後數分鐘發生的事情導致。醫管局一方則持相反對見,指意外並非由死者無得到精神評估或住院時沒人看管導致。案件下周一將作裁決。
死者李卓文生於1995年2月,2021年8月15日在伊利沙伯醫院離世,終年26歲。死因裁判官是周至偉,5名陪審員陪審。有利害關係方為醫管局,由大律師馮國礎代表。死者家屬由大律師曾藹琪代表。
家屬:死者未獲評估精神狀況導致墮樓
曾大狀陳詞指,死者本身有精神病背景,且案發前飲過漂白水,因此屬緊急個案,而專家證人、香港大學臨床醫學學院精神醫學系臨床副教授鍾家輝曾以「嚴重」來形容死者的情況。曾大狀引述鍾副教授稱,建議院方在遇到同類個案時,應盡快安排病人接受精神科評估,常規情況應在入院後24小時內安排到,緊急情況應在2小時內做到。曾大狀說,但死者由入院至死亡共逾67小時,院方也未安排到他接受評估,這遠遠超出鍾建議的時間。
警方調查結果顯示,死者可能是想從洗滌房窗戶爬離醫院,終失足墮樓。曾大狀稱,病房的門窗本應被鎖好,但無人能告訴法庭,事發時所有門窗都有鎖好,而證據顯示,事發時洗滌房內右上方的窗很大機會已被打開,且按常理推斷,當時正值疫情,職員可能會打開窗通風。該窗本來設限位器,令空間不足以讓人通過,但事發時限位器損毀。曾大狀質疑,死者當時已數天沒進食,是否有能力在醫生發現他逃走後的約20秒內爬上洗手盤,再推爛窗的限位器並離開?她稱很難理解為何院方可讓病人自由出入洗滌房這充滿危機的地方,認為死者在入院時沒得到精神評估,加上最後數分鐘發生的事引發蝴蝶效應,終導致意外。
醫管局指院方不能看管病人過嚴
馮大狀稱,意外並非由死者沒得到精神評估或住院時沒人看管導致。他指,從證人的證供及文件來看,死者入院時醫生已作出臨床決定,即已從機制上判斷是否屬緊急個案,而非「只從口頭上講」。馮大狀說,關於事發時病房及洗滌房門窗的安全問題,其實沒證據顯示洗滌房窗戶的限位器是本身已損毀或是被死者破壞,而病房的前後門均須醫護拍卡才能打開。他引述鍾副教授指,當有病人想逃走時,若職員強行制服他,只會導致雙方受傷,因此建議職員只是跟着他、令他冷靜下來。馮大狀說,外科病房始終不是拘留所,院方無法設立過度嚴苛的措施來看管病人。
案件編號:CCDI-15/2022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