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續宣抗爭理念 《蘋果》上下憂當時編採方針違法

更新時間:15:10 2024-02-01
發佈時間:15:10 2024-02-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21日審訊,亦是控方「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的第11天。在盤問下,張劍虹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我地一路以嚟都按黎生編採指示做」,而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表示「佢唔驚、佢會繼續抗爭」並開立「Live Chat」節目,管理層同事則一直擔心《香港國安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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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散庭。案件押後至明早十時再續。

16:00 張稱不知黎曾積極諮詢董事會成員是否應把公司清盤

張劍虹昨曾供稱他在2021年4月底探訪黎智英時,特別問到「同事擔心過唔到七一,我地係咪應該自己收檔?」,黎智英當時向張劍虹表示「點解要自己執左佢呀?不如做到被人冚為止」。辯方指出黎智英從來沒有說出上述說話,張劍虹不同意並指:「黎生有講到點解要自己執啫,做到佢被人冚囉」,而且張亦記得黎智英曾叮囑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協助收起黎智英私人珍藏的黃永玉畫作,「黎生話依啲畫係值錢㗎」。

辯方又提到,黎智英在2021年3月已積極諮詢壹傳媒董事會成員是否應該把公司清盤,張劍虹則表示:「我唔知依回事」,又指「壹傳媒旗下有60幾間子公司」,而且2021年初黎智英仍在指示張劍虹處理台灣虧損情況。辯方指出黎智英、張劍虹與其他《蘋果日報》員工從來沒有串謀發表煽動性文章,張劍虹立即回答:「唔同意」。

黎智英一方表示已完成盤問,《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一方表示沒有提問,控方亦希望明早才開始覆問。法官李運騰見狀便把握時間仔細詢問張劍虹近日供詞,當中指出黎智英在WhatsApp群組「Index」的訊息提到,「What they say is wrong about China(意譯:他們說有關中國的事有錯)」,要求用「大數據」找出真相。李官問黎智英所指的「they(他們)」是指誰,張劍虹表示不清楚。

李官又提到張劍虹早前供稱黎智英的編採政策是《蘋果日報》英文版只可報導中國負面新聞,不可報道中國正面新聞。張劍虹同意,又指他看到黎智英的訊息後以為黎智英欲為中國平反,「同一路以嚟黎生嘅(編採)政策好唔同」,「所以我先問清楚黎生意思係咪要用大數據去『踢爆』啲(中國)新聞」,黎智英遂解釋其意思是用大數據去對照誇大或虛假的報道,例如香港最多人搜尋的熱話是「移民」時,如官員指移民不是問題,「我哋就用大數據去反駁」。辯方表示需時考慮如何就法官的問題向張劍虹作出進一步盤問,申請在明早才盤問。

15:40 張劍虹否認警方探訪時游說作控方證人

辯方指,李素蘭法官拒絕張劍虹的保釋申請後,在2021年11月10日頒下10頁理由書,當時張劍虹仍由羅拔臣律師事務所代表,翌日一名警署警長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張劍虹及派遞上述理由書。張劍虹同意。辯方指當時整個探訪時間長達6小時。張劍虹不記得具體時間,但稱「係一段長時間」。

辯方問到,就算警署警長為張劍虹讀出整份理由書,亦不用一段長時間。張劍虹同意。辯方續指,在2021年11月12日,該警署警長帶同偵緝警員8315,再次探訪張劍虹,當日張劍虹突然向8315表示有資料想向警方披露及想成為控方證人。張劍虹亦同意。

辯方指,張劍虹後來更換了律師,並於2021年12月6日去信律政司,表示警方邀請張劍虹成為控方證人。張劍虹稱「呢個我唔清楚」。辯方追問,張劍虹是否在不涉及法律意見的情況下、受警方邀請成為證人。張劍虹否認,但同意自己在被落案起訴前、於2021年6月17日至18日期間,曾3次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但均保持緘默。

辯方又問到,在警署警長探訪張劍虹期間,有否游說張劍虹作供。張劍虹稱沒有。辯方便問,在該次長時間的探訪中,兩人談起甚麼。張劍虹稱「都係普通係荔枝角收押個啲嘢,運動個啲嘢……都係普通嘢」。辯方指該警署警長並非張劍虹的朋友,那次是對方首次探訪。張劍虹同意。

法官李運騰問張劍虹認為當時探訪持續多久。張劍虹稱可能約4小時,又指探訪完畢才回監倉吃午飯。

法官李素蘭問到,在探訪中有否提起過控方證人一事。張劍虹稱「我自己睇完判詞之後,自己開始去諗,想講返件事實出嚟」,但他當時沒有向警員透露自己這個想法。

辯方向張劍虹指出,他會決定成為控方證人,是因為警署警長當日的探訪。張劍虹稱「唔同意」。

張劍虹不同意《蘋果》報道內地負面新聞是為推動更好管治

另外,辯方展示WhatsApp群組「Index」的對話記錄,黎智英、張劍虹和馮偉光都是該群組成員。在2020年7月10日,黎智英曾指要用「大數據」找出錯處,當時張劍虹問是否即「踢爆」內地新聞,黎智英則指不是「踢爆」,而是找出錯誤及報道正確資訊。張劍虹同意。

辯方續問到,張劍虹會否同意,《蘋果日報》對中國內地的負面新聞報道,是因為更好的透明度,可以推動更好的管治。張劍虹不同意。

15:20 張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曾索法律意見避違法

辯方在庭上展示張劍虹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時所提交的誓章,張劍虹否認他曾參與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亦從沒有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張劍虹在誓章重申自己是一名沒有政治聯繫的低調人物,更沒有任何社交媒體戶口。當中亦提到張劍虹曾有兩項藐視法庭的紀錄,兩次均被判罰款,張劍虹其後曾索取法律意見,以免重蹈覆轍。

辯方指張劍虹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曾索取法律意見,避免違反《香港國安法》;張劍虹同意並指他是在黎智英的同意及支持下索取法律意見。

15:15 張指《蘋果》編採政策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轉變不大

當杜麗冰法官問及張劍虹是否因黎智英是老闆而沒有把《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影片下架,張劍虹回覆:「有嘅,2021年12月中先下架」,而黎智英被捕至被起訴期間,該些文章及影片均在《蘋果日報》平台上。

李運騰法官問及《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有沒有改變時,張劍虹指:「唔會有咩好大嘅改變囉我睇到」,惟辯方即指《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有重大改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任何文章均不可違反《香港國安法》。張劍虹堅持:「以我自己記憶,個轉變唔係好大」,但會「盡量做到唔違反《香港國安法》」。

張劍虹稱他們曾邀請律師進行法律講座,《蘋果日報》有些報道亦會索取律師意見後才發布,以了解哪些內容或會違反《香港國安法》。律師當時建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8字只可在報導新聞時使用,叮囑《蘋果日報》員工「唔好去advocate(提倡)依啲嘢」,張劍虹便「按律師意見做」。

15:00 《蘋果》於黎智英被扣起 逐步下架黎敏感文章

張劍虹供稱:「《蘋果日報》同事、管理層、員工都好擔心《香港國安法》對成個報館嘅影響,所以先成立一啲國安法應變小組、搞啲法律講座俾編輯同事」,「希望盡量係紅線內運作」。

張劍虹憶述,黎智英在2021年12月被扣押及落案起訴違反《香港國安法》後,「我哋一路將黎生敏感啲嘅文章同video chat都下架,我哋《蘋果日報》一直盡量希望做得到符合法例」。

辯方提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及信念雖然沒有改變,但行動卻有重大轉變,例如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所發表的敏感文章雖然沒有犯法,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便下架或不再發表。

黎的《成敗樂一笑》及訪談節目影片無法下架

張劍虹表示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曲」及黎智英所寫有關《香港國安法》的文章均有下架,但黎智英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影片,「就無辦法將佢下架,因為係老闆嘅文章」,「我哋都冇辦法阻止黎生發表」。

14:40  

辯方盤問張劍虹時,再次提起張劍虹到高院申請保釋時呈上的誓章,當中提及張劍虹在2021年5月11日在《蘋果日報》員工大會演講的內容,辯方問張劍虹當時是否相信《蘋果日報》會繼續合法地營運,員工因為工作而須面對法律行動的機會亦不大。張劍虹同意。

辯方指張劍虹當時認為《蘋果日報》沒有違法,向員工表示《蘋果日報》核心價值和信念不會有所改變。張劍虹稱「我當時叫同事盡量唔好情緒化」、「繼續按核心價值做」。

法官李運騰問到,意思是否即員工繼續做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所做的事。張劍虹同意,「我地一路以嚟都按黎生編採指示做……國安法生效之前一路都係咁做」,又指國安法生效後「黎生一路都話佢唔驚、佢會繼續抗爭」,所以黎智英亦開立了訪談節目,而管理層同事則一直擔心《香港國安法》的影響。

14:30 開庭

張劍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張劍虹今戴著黑色長方形框眼鏡,白髮後梳三七分界,身穿深藍色羽絨褸。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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