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23人暴動罪成 判囚28至50個月
發佈時間:12:40 2023-10-05 HKT
2019年9月底「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演變成暴力衝突,有示威者在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一帶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硬物,96人被捕。其中23人被控暴動罪成,區院法官練錦鴻今(5日)判處各人監禁28至50個月不等,指是次暴動非即興,發生在港島中心地帶,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更破壞了社會和諧、互信及香港的國際形象。
被告依次為23歲梁溢希、20歲馬詠詩、25歲關天豐、21歲陳浩天、22歲周梓曦、27歲余景軒、25歲姜啟泓、26歲馬君廷、23歲張焯茵、23歲郭瑋峰、27歲劉俊謙、23歲麥家恩、22歲呂兆禧、21歲曾綺婷、26歲莊美燃、23歲高俊誠、25歲容子朗、42歲鄧家樂、21歲王皓文、22歲黃俊渝、26歲張卓霖、27歲何家俊、31歲樊耀淦。
除鄧和樊不認罪、審訊後被定罪,其餘21名被告均承認暴動罪。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姜啓泓另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兩支雷射筆。
練官判刑時,指判刑須反映法律對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絕不容許以暴力破壞公共秩序,不論暴動參與者有何祟高理念,他們都是以人多勢眾、企圖以暴力達成其共同目的。雖無證據顯示本案暴動有主辦機構或精密計劃,但亦並非即興或完全無計劃,可能有一個或者多個組織策劃及安排,而且如果示威者攻擊對象是執法者,大可圍攻在灣仔區的警察總部,而非攻擊代表香港政府的政府總部,示威者並非反極權,而是對整個特區政府和社會挑釁。
練官指,暴動發生在港島主要幹道,而金鐘亦是港島中心地帶,示威者的行為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為市民大眾及遊客帶來不便,亦破壞香港引以為傲的良好聲譽。從現場畫面可見的破壞,可推論政府須花費大量公帑清潔及修復,暴動除了公然挑釁政府,更令社會分化、失去持平的中間路線,示威者口中崇尚的自由民主淪為專制,更為社會帶來恐懼和不安。暴動帶來最大損失不在於公帑,而是社會的和諧、互信及香港國際形象受到破壞。
練官考慮到各被告可能在不同時間加入暴動,但從其衣著及裝備可見非即興,其加入亦直接助長殺傷力和氣勢,各人罪責大致相等,故以監禁51個月為量刑起點。鄧和樊不認罪,鄧判監46個月,而樊判監50個月;其餘被告認罪,酌情扣減後,梁、關、余、張焯茵、郭和呂判監34個月,麥、曾和莊判監32個月,高、容、黃、張卓霖和何判監38個月,陳、周和王判監40個月,劉判監41個月及姜判監43個月;馬患有遺傳病,練官酌情下調刑期,判監28個月。
案情指,各被告當日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逃跑時被捕,部分人有掙扎反抗,有人曾撞警員盾牌和踢警員左小腿,大部分人穿深色衣物,有人攜有雷射筆、防毒面具、手套和行山杖等。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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