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8人認暴動罪 7人判囚30個月2周至3年 1學生候判

更新時間:13:39 2023-02-16
發佈時間:12:39 2023-02-16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演變成衝突事件,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案的8名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其中7人今(16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0個月2星期至3年。同案16歲學生黃德津還押至3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官指各被告只因一念之差受社會氣氛影響失去應有的判斷力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各被告案發時站在示威者前線,並配戴防毒面具等裝備,顯示出他們是有備而來,他們在前線築成傘陣,不只是起防禦作用,更令示威者可能與警方對峙,造成攻防戰,讓其他示威者能夠投擲物品。張官認為各被告雖然非領導角色,但仍起了一定的帶領作用,壯大聲勢。

張官指韓偉傑攜有鐵鎚,而劉家豪曾手持長竹,呂昊峻多次持傘和盾與警對峙,故認為3人參與程度及角色刑責較重,而王益利、周俊熙、李柏賢及石家宇則是協助及鼓勵角色。

官寄語各被告出獄重新做人

惟張官考慮到,部分被告案發時的年紀,如果在較早時間處理本案,或會判處教導所令,而各被告只因一念之差,受社會氣氛影響,失去應有的判斷力,作出與其本性不符的行為,他們被捕後亦沒有自暴自棄,並勇於承認過錯。張官遂酌情給予3至7個月的減刑,指希望各被告盡早出獄,重新做人。

張官最終判處王益利、李柏賢及石家宇入獄30個月2星期、劉家豪入獄32個月、呂昊峻入獄33個月2星期、周俊熙入獄34個月2星期、及韓偉傑入獄36個月。

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下午1時許,約2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至近4時,約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在政總外堵塞夏愨道。另有200至300人在統一中心外聚集,築傘陣與警對峙,期間不斷投擲汽油彈及硬物。兩伙群眾其後在政總外會合,在添華道、夏愨道及金鐘道以木板路牌等掩護,繼續投擲汽油彈、磚塊及石頭,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投擲硬物,並照射雷射光。

警方發射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示威者不果,政總內警員從夏愨道及添美道出入口衝出拘捕部份人士。示威者向金鐘道撤退,在近力寶中心投擲汽油彈及硬物,縱火焚燒路障。約5時半,示威者退至統一中心,另一批警員從樂禮街衝出及展開拘捕。

8名被告當場被捕,全部穿深色衣物,戴護目鏡、防毒面具等防護裝備。現場片段拍攝到被告王益利、周俊熙和黃德津築傘陣阻擋催淚彈;被告呂昊峻先後手持雨傘和圓形金屬牌,在多處與警方對峙;被告石家宇在前線拉木板;被告李柏賢持傘躲於傘陣後;被告劉家豪執長竹在場行走;韓偉傑被制服前曾向警署警長33921揮鐵槌。

8名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學生黃德津、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及19歲學生呂昊峻,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韓偉傑及李柏賢另涉襲警罪,獲准存檔法庭。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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