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防安全 讓民眾安心安居|樓家強
更新時間:06:00 2026-07-01 HKT
發佈時間:06:00 2026-07-01 HKT
發佈時間:06:00 2026-07-01 HKT
大埔宏福苑悲劇,揭示香港舊樓維修與消防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促使政府成立由保安局局長領導的「強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組」,全面檢視《消防條例》及相關法規,並於近日提出涵蓋六大支柱的修例建議。
現行法例並無明文禁止干擾消防裝置的行為,從宏福苑事件調查可見,這是一個重大監管缺口。不當地關閉火警警報系統電源或停用灑水系統,足以癱瘓整幢大廈的消防保護,後果可以非常嚴重。當局建議新增一項罪行,任何人如蓄意或罔顧後果地誤用、以至干擾消防裝置,即屬犯罪。

大埔宏福苑悲劇,揭示香港舊樓維修與消防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
此外,現時不論消防裝置是否處於有效操作狀態,向當局申報的時限也一律相同。新機制規定註冊承辦商,當發現主要消防裝置出現損壞而未能處於有效操作狀態,必須於24小時內通知消防處。處方亦會針對主要損壞事項,在24小時內派員到場巡視。兩項措施相輔相成,除了加強阻嚇力,最重要是讓消防處及早知悉樓宇的消防安全情況,確保裝置損壞能及時修復或更換。
涵蓋六大支柱的修例建議
現時註冊承辦商因進行樓宇修理等原因,連續24小時或通宵關閉消防裝置,僅須在關閉後24小時內通知消防處。這種「事後通知」的安排明顯並不理想,容易造成消防保護的「真空期」。修例建議將現時僅屬行政安排的「事後通知」,提升為法定的「事前把關」,承辦商在關閉主要消防裝置前必須獲得處方批准。即使某些在緊急情況下需要即時關閉裝置,亦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通報。
筆者認為,上述修例建議是對香港消防安全規管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反映政府對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高度重視,回應了宏福苑事件後,民眾對全面提升樓宇消防安全的逼切訴求,讓民眾更加安全、安心和得以安居,值得各界支持。
樓家強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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