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須繳10萬元保釋金向裁判官擲饅頭 無業漢判囚4個月

港聞
更新時間:17:15 2017-04-06 HKT
發佈時間:17:07 2017-04-06 HKT
無業漢於今年2月初到九龍城法院陪朋友應訊,因不滿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要求友人繳交10萬元保釋金,盛怒下將手上一袋饅頭擲向羅官,事件中無人被擊中。無業漢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囚4個月。
被告范源雄(37歲)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今判刑時指,雖然饅頭的殺傷力不大,但被告此舉明顯是不滿司法人員所作的決定,並明言不容許任何人就不滿司法決定而訴諸暴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愚蠢而犯案,現無業亦是一名露宿者,被告育有一名6歲女兒,惟已與其妻失去聯絡。

法庭記者:梁銘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