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商會:冀暫緩大股東一年內自由增購2%股份限制
更新時間:17:12 2020-06-22 HKT
發佈時間:17:03 2020-06-22 HKT
發佈時間:17:03 2020-06-22 HKT
環球股市震盪持續數月,香港上市公司商會主席黃桂林希望,香港金融機構能夠防患於未然,可考慮暫緩針對上市公司大股東,一年內可自由增購該公司股份2%的限制,令大股東可在公司股價下跌時入市,以維持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
根據《收購守則》,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介乎30%至50%的股東,若在任何12個月內增購該公司股份佔比逾2%,將會觸發強制全面要約,即必須向該上市公司提出全面私有化。
為避免公司大股東利用暫緩限制,將股份在短時間內進行交易獲利,黃桂林認為,監管機構可考慮在暫緩限制的同時,推出禁售期限制,如規定大股東在買入股票後必須持有至少6至12個月。(a)
根據《收購守則》,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介乎30%至50%的股東,若在任何12個月內增購該公司股份佔比逾2%,將會觸發強制全面要約,即必須向該上市公司提出全面私有化。
為避免公司大股東利用暫緩限制,將股份在短時間內進行交易獲利,黃桂林認為,監管機構可考慮在暫緩限制的同時,推出禁售期限制,如規定大股東在買入股票後必須持有至少6至12個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