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女子被遺棄-17度極寒山峰凍死 落山求救男友被判過失殺人罪成
發佈時間:06:07 2026-02-21 HKT
奧地利一宗登山悲劇近日有裁決。39歲男子湯瑪斯(Thomas Plamberger)被控在攀登該國最高峰大格洛克納山(Grossglockner)期間,將體力耗盡的33歲女友克絲汀(Kerstin Gutner)留在接近峰頂位置,獨自下山求援,最終女方因失溫凍死。因斯布魯克法院裁定他構成過失殺人罪,以重大過失致人死亡,判處5個月緩刑及罰款9,400歐元(約8,200英鎊),刑期上限原可達3年。
寒夜受困僅距峰頂數十米 女友屍體翌晨被尋獲
據英國《電郵報》報道,案件發生於冬季登山期間,兩人攀登海拔3,798公尺的高峰,在距離山頂約45至50米處,克絲汀因筋疲力盡無法繼續前行。當時氣溫降至零下約8度至零下17度之間,體感溫度更接近零下20度,風速達每小時約70多公里。



湯瑪斯供稱,曾花逾一個半小時照顧女友,對方要求他盡快下山求救,才決定離開。然而,檢方質疑他報警時間與說法不符,指他在晚間受困後未即時清晰發出求救訊號,救援行動因此延誤。救難人員翌日上午約10時找到克絲汀時,她已明顯凍僵身亡。
未善用保暖裝備 未明確求救成判案關鍵
庭上披露,女方當時背囊內仍存有緊急保暖毯及臨時露宿袋,卻未被使用;救援人員亦指,死者被發現時手套脫落、登山靴未繫緊。警方曾接獲簡短通話,但未被明確告知需要即時搜救;其後多次回撥未獲接聽。被告解釋手機為節省電力而調至飛行模式。
檢方強調,湯瑪斯為較有經驗的登山者,並負責規劃行程,理應在極端環境下評估伴侶體能極限及風險,卻未有妥善履行照顧責任。法官指出,此案涉及奧地利「注意義務」原則——在危險環境中承擔他人安全責任者,若未作出適當行動,須負刑責。
湯瑪斯在庭上否認故意,稱「非常抱歉」,並指兩人一向共同作決定。法官表示不認為他是蓄意行兇,但認定其未能在嚴寒冬季環境中妥善評估伴侶狀況,屬重大過失。考慮其無犯罪紀錄及承受喪偶之痛,判以緩刑及罰款。判決仍可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