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女加拿大租屋突被要求日內搬走 停水電5天大漢登門趕人
發佈時間:21:34 2025-08-07 HKT

兩名來自香港、在多倫多生活不久的年輕新移民,近日透過社交平台向外「求救」,指其位於多市愛靜閣地區所租單位突遭斷水斷電兼被人強行換鎖,期間無人出示驅逐令或合法手續,猶如「在自己家中被非法闖入」。事件背後涉及樓花臨時入伙(Interim Occupancy)階段的灰色地帶,租客尤需留意。
突接收樓通知 勒令不足24小時搬遷
當事人陳小姐接受加拿大《星島新聞網》獨家訪問指出,事發於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陳小姐突然收到房東轉發一張通知圖片,內容指該單位因「未能作Final Closing(正式成交)」,將於翌日(31日)下午4時由發展商收回,要求搬出兼清空單位。
陳小姐指,該通知圖像沒有公司標誌,聯絡人或法律代表簽署,陳小姐質疑其真確性。




陳小姐與另一同是姓陳來自香港的女室友於今年四月底簽下一年租約,當時已繳交五個月的按金(可於最後五個月抵租)及一個月的租金,租約有效期至明年四月。無拖欠租金或違反合約條款卻突被逼遷,陳小姐感到「非常錯愕,完全不知所措」。
自稱發展商代表威脅換鎖 報警亦無效
翌日(31日,星期四),陳小姐指,一名自稱為發展商代表的女士致電她,稱若她未按時遷出,將直接更換單位門鎖。到了下午四時許,有陌生女士試圖開門入屋。當時對方未出示證件,僅展示一張A4紙文件,聲稱為法律文件,但未曾交予她保存。其後,發展商再派一名律師及另一代表進入單位,共三人企圖換鎖。
陳小姐大驚報警。三人亦暫停行動,雙方爭執至傍晚六時,對方指翌日再來換鎖及斷水電。唯報警後,警方當日回覆事件不屬緊急,未有派員處理。
翌日上門換鎖斷水電 警方出場未阻止
至8月1日(星期五)下午,再有人進屋更換門鎖、和切斷單位水電。陳小姐再度報警,警方雖有到場,惟只勸喻對方勿擅斷水電,未能阻止行動。事件發生後,陳小姐與室友在居所頓失安全感,感到生活陷於混亂。二人起初靠點蠟燭捱過夜,惟很難入睡。
期間,陳小姐亦向有份和自己簽訂租約的「業主」爭論此事,但業主僅回應要求她們盡快搬走。陳小姐問及自己已繳付的押金等安排,業主稱,「等你搬走時我會退給你。」陳小姐發現和業主溝通困難,對方亦始終未有親身出面處理,僅間中透過訊息作出簡單回覆。
發展商發律師信警告 指單位遭非法佔用要「即時遷離」
斷水電發生後,8月2日星期六,陳小姐改向多倫多非緊急市政府求助。市政府認為斷水斷電情況屬於緊急,要求業主24小時內恢復水電供應。不過,截至8月6日(星期三)晚截稿前,涉事單位仍未恢復水電供應。 陳小姐指,單位被換鎖及斷水斷電期間,發展商人員仍不時登門,勸喻她們盡快遷出。
8月5日,對方曾再派四名男子到場,直接走到其單位門外,隔門與她對話。由於單位設有兩道門,對方未能進入單位內部,而她亦以鞋櫃擋住第二道門口,防止進一步接觸。
涉 Interim Occupancy 法律灰區 可否出租成關鍵
目前尚未知悉該單位業主因何未能完成正式成交,亦未知其是否擁有出租權限。如果未正式與發展商完成買樓交易,因而合法「分契」,業權會是由發展商保有。此次發展商介入了「租客」被強勢要求遷出事件,相信是與買家未完成整個買樓程序,亦即未完成 Final Closing有關。
陳小姐坦言,起初一直以為單位已正式成交,對方是業主,並無懷疑。「我哋本來以為嗰個 landlord 已經買咗層樓,單位已經係佢個名,冇諗過會有問題。」
直至出事後,始得知原來安省有一種情況稱為 Interim Occupancy(臨時入伙)。「我哋對呢啲完全係零概念,唔知道一個人可以未正式成為業主,已經攞到鎖匙、開咗所有帳戶、連管理處都同佢聯絡,結果到頭來原來佢根本唔係單位嘅真正 owner。」陳小姐強調,其在租住前對臨時入伙之安排毫不知情,租約中亦無任何警告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