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大人買樓必學!獲批按揭始知律師樓「唔On List」 臨近成交恐撻訂?大律師教4招應對
發佈時間:06:00 2026-09-15 HKT
樓宇買賣涉及金額龐大,委託律師處理手續本屬正常程序;不過,近日有自稱「初級大人」的準業主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在銀行簽妥按揭文件後、距離成交期不足1個月,才獲通知所聘律師樓不在該銀行的認可律師樓名單之列,需在「轉律師樓」與「轉銀行」之間作出抉擇,不滿銀行職員「唔一早講話唔On List」。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時解釋,銀行設立認可律師樓名單,主要考慮律師樓處理按揭及物業交易的經驗;而買家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委託律師樓及申請按揭時,均應主動向銀行核實有關律師樓是否獲接受。
簽按揭後才知律師樓「不On List」
事主表示,約一星期前已到銀行簽署按揭文件,並向銀行提供所委聘律師樓的資料,當時職員未有提出異議。惟銀行其後才通知,該律師樓並不在銀行的認可律師樓名單內,要求事主另覓獲認可的律師樓,或改向其他銀行申請按揭。由於距離成交期僅約三星期,事主大感徬徨,擔心不論轉律師樓還是轉銀行,均未必能趕及原定成交日期,「大佬呀,一早畀晒律師樓卡片畀銀行,你唔一早講話唔On List」。
帖文引起熱議,不少人認為時間緊迫的話,「轉律師樓」是較實際選擇;反之,如改向另一間銀行申請按揭,便須重新估價、審批及處理文件,整個程序動輒需時一至兩星期,未必趕得及原定成交日期。另有人建議,事主可要求原有律師樓尋找合作的認可律師樓「駁腳」,由另一間獲銀行認可的律師樓處理按揭相關文件。
事主最終表示,在多次向銀行跟進後,銀行稱可作特別批核,容許原有律師樓繼續處理,希望可於本月底順利成交。
銀行「On List」律師樓是甚麼?
買家承造按揭時,需委託一間律師樓處理整個樓宇買賣過程及相關文件手續,而銀行一般只接受列入其內部認可名單的律師樓,俗稱「On List」律師樓,替買家處理按揭事宜。
陸偉雄表示,銀行設立認可律師樓名單時,通常會考慮律師樓的規模、過往與銀行的合作關係,以及是否具備處理同類按揭及物業交易的經驗。
律師在物業交易中,並非只是閱讀或照搬法律文件,而是肩負把關、監察及提出查詢的角色,包括審視文件有否遺漏重要契約、條款是否清晰,以及有否細節需要由律師或上手業主進一步交代。
由於香港物業種類繁多,不同物業的樓契內容、限制及處理程序各有不同。以居屋為例,交易或涉及轉讓限制、補地價,以及向房屋署核實買家資格等程序,均需要具相關經驗的律師妥善處理。銀行為保障自身權益,一般較傾向接受熟悉物業交易、具備相關處理紀錄的律師樓,並將其納入認可名單。買家若使用名單內律師樓,銀行通常較願意配合處理按揭安排,程序亦有機會較順暢。
不過,律師樓未被列入某間銀行的名單,並不代表該律師樓一定不能處理樓宇買賣,但銀行或需進行較多審查及文件核實,按揭程序因而可能延長。要留意的是,由於物業買賣設有既定成交日期,如因按揭問題延誤,買家隨時面對撻訂風險。
一般而言,在律師費相差不大的情況下,買家宜優先選擇獲按揭銀行認可、熟悉物業交易程序及處理效率較高的律師樓,以減少按揭審批及成交期間出現枝節。
陸偉雄:買家應主動向銀行核實
對於事主稱早已將律師樓卡片交予銀行,但銀行直至成交前約3星期才通知有關律師樓不在認可名單內,陸偉雄認為,主要責任在於買家。他解釋,買家既然需要申請按揭及委託律師樓,便應主動向銀行核實心儀律師樓是否獲接受。無論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委託律師樓,還是向銀行申請按揭時,買家均應及早提出相關查詢。
他又以銀行估價為例,指不少買家在正式簽約前,已會向銀行了解初步估值。假如銀行估值為1,000萬元,而物業成交價為980萬元,買家便會較安心。相同道理,買家在與銀行初步商討按揭時,亦應查詢銀行有否指定律師樓,或索取銀行可接受的律師樓名單,再作出委託安排。
陸偉雄認為,若買家貿然委託一間並非銀行指定、亦不在認可名單內的律師樓,銀行不接受有關安排的機會甚高。
至於事主所指原有律師樓曾稱「所有銀行都做到」,陸偉雄認為,這種說法值得質疑。他指出,每間銀行均有各自較熟悉或傾向接受的律師樓,即使一間律師樓獲某銀行列入認可名單,亦不代表其他銀行必然接受。
他認為,較專業的律師應向客戶清楚交代,不同銀行有不同認可或偏好的律師樓名單,並提醒客戶先向貸款銀行核實,而非作出「所有銀行都做到」的籠統保證。
成交期逼近 可考慮4方案應對
若買家距離成交期不足一個月,才發現所聘律師樓不獲按揭銀行接受,陸偉雄指,買家可按個人財務狀況、交易時間及額外成本,考慮以下4個方案:
1. 轉往另一銀行申請按揭
買家須先比較新銀行的物業估價是否足夠、按揭成數能否配合需要,以及息率是否處於合理市場水平。同時,重新申請及審批需時,未必能趕及原定成交。
2. 改聘獲銀行認可律師樓
買家可改聘另一獲銀行認可律師樓;或可委託原先聘用的律師樓,協助轉介或接駁至另一間獲銀行認可律師樓,俗稱「駁腳律師樓」,繼續處理按揭相關手續,並要求對方加快跟進按揭文件、查契及成交程序,嘗試把一般約需1個月完成的流程,壓縮至3星期甚至2星期內完成。
不過,這類安排一般會衍生額外的「駁腳費」,並由買家承擔。相關收費並無統一標準,會視乎交易複雜程度、距離成交日期尚餘的時間、文件處理進度及個別律師樓的安排而定,市場收費一般約數千元不等。
此外,如需加急處理,買家或須支付較高律師費。陸偉雄認為,若可避免延遲成交、被沒收訂金,甚至遭賣方追討損失,相關額外開支或屬較可接受的成本。
3. 透過律師申請延遲成交
買家可由律師致函賣方,交代按揭安排出現障礙,要求延後成交日期。不過,陸偉雄提醒,買家或需提供補償或其他利益,而賣方亦未必願意接受。
4. 研究短期融資應急周轉
在極趕急的情況下,買家可研究由財務公司提供短期資金周轉,以填補原有按揭未能及時完成的資金缺口。不過,相關安排的利息及費用通常較高,買家應審慎評估還款能力、法律責任及整體成本。
陸偉雄表示,今次個案最終獲銀行接受由原有律師樓繼續處理文件,惟強調情況不能一概而論,銀行亦可能只是因應個案特殊情況而作出特別安排。
他重申,準買家日後在買樓初期,除要查詢銀行估價及按揭條款外,亦應主動向銀行了解有否指定律師樓;若銀行沒有指定律師樓,買家便應索取其可接受的律師樓名單,再從中挑選合適的律師樓處理交易,避免在成交前夕才發現問題,導致延誤甚至撻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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