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漂平價短租避開租賃旺季 小紅書搵盤零睇樓即付款 律師提醒「租上租」暗藏陷阱

更新時間:06:00 2026-08-08 HKT
發佈時間:06:00 2026-08-08 HKT

踏入暑假租賃旺季,不少業主趁勢加租,部份港漂為了不想此時「硬食」高昂租金,「短租過渡」就成為了另類出路。《星島頭條》訪問了一名近期選擇短租的港漂,分享她如何透過社交平台「小紅書」極速覓得平租盤。事實上,近年網上短期轉租蔚然成風,除了有「精打細算」的內地生趁暑假發帖放租外,亦有不少租客主動徵求一至兩個月的短租盤。不過有執業大律師提醒,這類「租上租」操作暗藏違約陷阱,租客事前必須審慎核實,以免為慳租金而誤墮法網。

室友提早棄租 難獨力承擔租金

港漂小吉(化名)原本與室友合租北角一個單位,隨着室友決定不續租,若她選擇留低,便需獨力承擔每月高達1.7萬元的租金。考慮到暑假正值租務旺季,倉卒尋找長租單位不僅叫價較高,選擇亦未必理想。為爭取時間物色心儀居所,她決定先短租一個月作為緩衝。

為控制開支,小吉將短租預算定於6,000元以內,主力透過小紅書尋盤。礙於暑期租賃需求殷切,性價比高的優質單位極為搶手,往往放盤不到一日便極速租出,「好多時剛發訊息查詢,對方就已經話有人租了。」經過數次碰壁後,她決定遇到心儀單位便要果斷出擊。

4500元租下一個房間

她憶述,自己看中一個大埔單位轉租帖文,刊出僅一兩小時,所以便聯絡放租者。為搶佔先機,她甚至未有親身睇樓,僅憑對方提供的影片了解單位狀況及周邊環境。當得悉已有另一名租客準備睇樓落訂時,她直接轉賬付款。由首次問盤到扑鎚承租,全程僅花約一天,最終成功以4,500元租下單位,較原預算大慳逾三成。

事實上,在扑鎚落實大埔單位前,小吉亦曾考慮其他市區選項,卻因質素或交通問題屢遇「伏位」。她曾嘗試透過Airbnb尋找旺角一帶的房源,發現部分單位屬極度狹窄的劣質劏房,更有「睡床緊貼馬桶」的奇葩設計,居住環境欠佳,最終只能卻步作罷。

三女合租講互信 僅憑口頭協議

小吉現居的大埔單位面積約300多平方呎,由3名女學生合租。單位設有一大一小睡房,她入住細房,大房由另一室友承租,客廳則有一名「廳長」。

談及私人物品及人身安全,小吉指基於過往的合租經驗,加上室友性格單純且生活檢點,沒有帶陌生人回家或開派對等習慣,她表示適應上毫無難度,「我都係僅短暫逗留一個月,所以抱住捱一捱就過的心態,暫無太大壓力。」

記者追問單位財物及安全有何保障時,她坦言自己與原租客之間並無簽署正式書面合約,僅口頭約定如有損壞由實際使用者負責。她表示,這類安排純粹建基於互信,暫未聽聞有短租客大肆破壞單位後留低爛攤子的情況。

料9月開學後 長租租金回落

據小吉觀察,每年5月至9月是短租盤湧現的高峰期。不少港漂、交換生及來港實習人士會在暑假離港,為免白交租金,便會將房間短暫分租。她指出,短租租金一般較長租略高,租客每月或需多付400至800元分擔雜費。踏入9月開學後,長租租金通常有望回落。

地區方面,鄰近香港大學的港島區因學生及實習生需求龐大,向來最受歡迎;何文田及大圍亦屬熱門之選。相比之下,大埔、白石角及馬鞍山雖環境清幽,但短租需求相對較弱,所以較易找到單位。

律師予合法轉租三大貼士

記者在小紅書輸入「暑假短租」及「短租」等關鍵字,頁面即湧現數百條帖文,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原租客提早離港或租約未滿而放租單位;二是租客主動發帖徵求一至兩個月的短租盤。有帖文標榜單位坐擁「豪華海景」,明言「最短5日起租,租滿一周以上可小刀(議價),每週租金2,000港元」,短租情況甚為普遍。

暑假「租上租」雖能減輕學生負擔,但暗藏顯著風險。去年初本港破獲由黑幫操控的詐騙集團,專門針對不熟悉香港租屋程序的港漂大學生及「高才通」人士,利用「二房東」或勾結不良代理瞞騙業主轉租,同時以高佣金招攬港漂生擔任代理人,向同鄉推銷租盤及帶睇樓。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香港租賃市場中,若租約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分租,法律上可視為默許轉租。然而,他提醒若要進行「租上租」,建議必須採取謹慎的自保措施。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香港租賃市場中,若租約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分租,法律上可視為默許轉租。然而,他提醒若要進行「租上租」,建議必須採取謹慎的自保措施。

對於透過社交平台尋找短租愈趨普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香港租賃市場中,若租約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分租,法律上可視為默許轉租。然而,他提醒若要進行「租上租」,建議必須採取謹慎的自保措施。

首先,次承租人(俗稱「三房客」)應主動要求查閱業主與二房東所簽訂的「主租約」,絕不能單信二房東的口頭承諾。第二,為求穩妥,「三房客」應進行物業查冊,核實業主的真實身分,並核對主租約副本中的相關條款;若二房東拒絕提供文件,往往暗示交易存在暗湧。第三,必須嚴格確保轉租的期限完全落在主租約的有效期之內。

陸偉雄警告,若有關安排未獲業主首肯(如主租約已寫明禁分租),或是只有口頭協議,「三房客」的租客身分將不獲法律承認。一旦被業主揭發,隨時面臨被驅逐的風險,即使已繳納租金亦難獲保障。此外,若物業涉及按揭違規甚至遭銀行收樓,私下短租者的居住權同樣不受保障。

他解釋,如物業有向銀行承造按揭,任何「租上租」的安排均需先獲銀行批准。若銀行發現業主在不知情下容許分租,可能會因收樓風險增加而取消按揭,令業主蒙受巨大損失,故銀行一般不會允許這類操作。

除了違約風險,短租行為更可能觸犯刑事法例。陸偉雄表示,任何少於連續28天的出租均受《旅館業條例》監管,出租人必須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賓館牌」。若在無牌情況下經營短租,最高可面臨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三年。他指,持學生簽證的人士只能以學生身份在港逗留,若藉轉租賺錢,便違反逗留條件;即使不為賺錢,只要租期少於28天,同樣涉及經營無牌賓館。

同時,私下轉租對「二房東」(原租客)的風險同樣巨大。陸偉雄表示,由於租賃關係僅存於業主與原租客之間,若新租客在單位內引發火警、漏水、破壞設施甚至進行非法活動,業主絕對有權向原租客追究及索償。即使原租客與接手者有私下協議,若對方離港拒賠,追討將極度困難。

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
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

郭昶:宜重簽合約「無縫連接」

另一方面,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建議,若租客需提早退租,最穩妥的做法是主動與業主商議。若已覓得接手人,可安排業主直接與新租客簽訂新租約。即使租期僅一至兩個月,亦應「白紙黑字」列明租金、按金、維修責任等條款。

他形容此為「無縫連接」策略,原租客與業主和平解約,新租客直接與業主建立租賃關係,只要確保業主沒有租金損失,多數業主均願意通融,原租客亦更有機會取回按金,讓各方在合法、透明的基礎下解決租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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