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家庭無辜受收數佬滋擾 慘遭上手租客欠債牽連 憂妻女安全 大律師教自保方法
發佈時間:06:00 2026-07-02 HKT
屯門一位租戶租住單位多年本來一直相安無事,但自去年底起,卻因上一手租客欠債而無辜受牽連,三度遭不同收數公司上門滋擾及恐嚇。該事主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表示,已多次向收數公司澄清並報案,惟仍日夜擔憂家人的人身安全。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現行法例下常規追討行為難以入罪,建議最妥善做法是設法尋獲舊租客出面解決。
遭收數佬三度上門
事主林先生(化名)一家四口租住屯門某屋苑單位已有5年,每月租金為9,000元。現任業主當年買入單位後隨即租給他,生活一直相安無事。然而,自去年底起,林先生一家慘成前租客的代罪羔羊,接連遭受三次收數滋擾。
首次滋擾發生於去年12月底,林先生開始收到寄給祁姓男子的追債信。12月29日,林太目擊一名男子在走廊徘徊並望向其單位;翌日該男子更趁單位無人時塞入信件,要求事主尋找上一手租客。林先生隨即致電信上的財務公司澄清,並願意提供租約及業主聯絡方式證明,反被對方質疑包庇欠債人。
第二次滋擾則於今年3月發生。林先生先收到另一間財務公司格式不同、中英雙語且排版精美的追債信。不到兩日後,有3名男子上門大力拍門叫道追債,令當時獨自在家睡覺的林太太飽受驚嚇。至上月22日,林家門外再出現一名戴耳機、行為閃縮的中年男子,對方未有按門鈴,直至林太太出門時才按下門鈴並裝模作樣離開,林先生懷疑該男子是在門外「踩線」。
報警投訴無果 妻子夜不能寐
連串滋擾事件對林先生一家造成嚴重困擾,他從事地盤工作,經常晚歸,而太太本身患有情緒病,事件令她嚴重失眠,他亦擔憂妻女的安全,以及鄰居會投以異樣眼光。
為求自保,他已在門外安裝錄影門鈴拍下滋擾過程,現時不論是否有人在家,都會將木門和鐵閘雙重鎖上。雖然一家人已輪候到公屋,預計今年10月便能搬離,惟他擔心這段時間財務公司的行動會升級至淋紅油或傷人。
林先生向大廈管理處投訴保安馬虎後,一度加強查問陌生訪客,惟不久便故態復萌。他亦帶同收數信件及片段報警備案,警方指由於未有實質破壞行動,暫時無法進一步處理。他強烈批評財務公司批出貸款時未核實借款人真實住址,導致無辜市民受到不必要的滋擾。
大律師:未有刑毀 警方難介入
針對無辜租客受滋擾的困境,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收數人員僅上門拍門、按門鈴而沒有使用超越法律容許的方式(如刑事毀壞、淋紅油等),在法律上屬於正常手法,很難入罪,警方確實難以處理。只有當收數人員的行為「過了火」,涉及刑事毀壞或恐嚇,警方才能依法拘捕。
被問到能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陸偉雄並不建議。他解釋,禁制令費用高昂且耗時,動輒需要8萬至10萬元,加上禁制令必須有明確的針對對象,而事主根本無法得知舊租客曾向多少間財務公司借貸,僅對已知的兩間公司申請禁制令意義不大。陸偉雄建議,新租客或業主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財務公司,明確聲明舊租客已遷出。

應書面投訴管理處 向舊租客民事索償
至於大廈管理公司保安不力,陸偉雄強調單靠口頭或電話投訴作用不大,應以書面形式正式投訴。他建議事主持續發信施壓,要求管理公司書面回覆並列出具體改善措施,例如增加人手巡查。這些「白紙黑字」的紀錄,日後可供業主立案法團作為解僱不盡責管理公司的依據。
陸偉雄補充,「解鈴還須繫鈴人」,若業主因單位無法出租而蒙受損失,或新租客因滋擾受影響,最妥當的做法是找出舊租客親自處理,並提出民事索償。若不知舊租客下落,可考慮聘請私家偵探尋找其住址;相關的私家偵探費用,日後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區域法院,一併向舊租客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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