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成交後遭要求延遲交易 業主「殺訂」與否陷兩難 律師提醒兩大事項
發佈時間:06:00 2025-12-03 HKT
近日有業主在網上發文求助,指早前計劃出售單位、並已收取訂金,但準備正式成交之際,買方卻因銀行按揭問題,要求延遲完成交易,令業主陷入兩難,一方面理解買方上車不易,一方面則希望尊重法律精神。對於有關情況,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星島頭條》表示,物業買賣交易臨時延遲的情況時有發生,賣方在法律上無責任答應延遲成交,可視乎樓市情況等因素而決定是否「殺大訂」,但若願意通融,亦應留意兩大事項。
業主:賣樓賣到要人生交叉點
根據網上資料顯示,有關交易原本進展順利,但距離成交僅餘兩星期時,突然接獲地產代理通知,買方按揭審批出現問題,希望延遲兩星期完成,並補上一句「兩公婆儲咗好耐錢先夠首期」,讓他倍感為難,形容「賣樓賣到要人生交叉點」。
該業主表示,當前樓市氣氛回暖,自身單位質素不俗,即使取消交易重新放盤,亦有機會以相若、甚至更高價格售出;但若選擇「殺訂」,則能獲得額外收益。此外,他又擔心「會唔會搞到人跳樓?」,因此在理性與人情之間難以抉擇。
事件引發網民熱烈討論,而且各方觀點不一。有人從現實角度出發,認為商業交易應與人情分開:「屋企人都仲會諗吓,商業交易同你有親?掉返轉身份,對家肯定殺你訂。」也有人點出延遲交易的潛在麻煩,「收佢租嘅話,啲稅唔知點計,又冇租約,好麻煩」,傾向支持簡單直接的處理方式「殺訂易搞啲,最多佢再買收平少少,同埋俾佢買先」。
另有人提出折中方案,認為不必將事情做絕,「唔取消咪傾下有咩補償」,更有人分享自身態度,「我就會俾多兩個禮拜時間,但會收返一個月租值,凡事太絕真係唔好」,主張在體諒對方的同時,也保障自身合理權益。該業主權衡後,最終決定不接受延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星島頭條》表示,物業買賣交易臨時延遲的情況時有發生,可能因為買方高估可批按揭成數、物業估價不足、業權問題或突發事故等。就今次個案,決定權在於賣家。他指,賣家可從三方面考慮,包括樓市情況、賣家個人需要及買家是否確實真難處。
如買方因按揭問題要求延遲成交,在法律上賣方是無責任要答應延遲成交,可以乾脆「殺大訂」,並把物業重賣。另外,如重賣的價錢低於原買方的成交價,賣方更有權從民事向原買家追討差價,惟訴訟往往勞神傷財,故不建議輕易採用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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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偉雄續指,合約精神雖然重要,但商業社會亦講人情。若賣方不想做得太絕而打算答應買方延遲成交期,就需要留意以下兩大注意事項,以保障自身利益。
1.設立明確補償條款
延期成交並不代表最終可順利完成,買方可能最終仍撻訂,導致賣方白白浪費時間。若賣方願意通融,律師建議訂明補償條款,如要求買方繳付額外訂金;若因延遲成交而產生差餉及管理費等開支,亦應列明由買方承擔,同時明定成交限期,防止無限期拖延。
2.賣家換樓須留意上會時間免耽誤
對於計劃換樓的賣家,特別需注意延期可能影響新購物業上會時間。部分銀行雖接受「先批新按揭、後還舊按揭」個案,但按揭成數一般不超過八成。若希望為新購物業上申請九成按揭,則必須先完成舊樓成交,再向按保公司申請批核,整個過程約需3星期,因此賣家應預留充足時間,以免耽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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