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個案攀升 專家籲重啟「企業拯救條例」立法 設45天喘息期助重組

更新時間:15:12 2026-06-15 HKT
發佈時間:15:12 2026-06-15 HKT

本港清盤個案不斷上升,社會開始重新討論企業破產保護制度。有專業界別人士呼籲,政府應重啟《公司(企業拯救)條例 》草案立法工作,參照外國情況,讓財困企業可有45天喘息期,以制訂重組方案,避免最終走向清盤結局。

過去30年未完成立法

本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最初於1996年提出研究企業拯救制度,但30年過去仍未有立法,當企業出現債務違約時,主要由市場主導債務重組。一直提倡引入企業拯救制度的柯伍陳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伍兆榮指出,有關機制核心理念是引入一個俗稱「金鐘罩」的臨時監管期,期間財困企業有法定義務制訂債務重組方案,債權人亦須暫停追討欠款。他指出,香港在世界銀行有關破產及清盤指標的排名在全球特別低,主要是缺乏有關保障。

伍兆榮指出,香港在世界銀行有關破產及清盤指標的排名在全球特別低。
伍兆榮指出,香港在世界銀行有關破產及清盤指標的排名在全球特別低。

缺保護機制 企業易陷清盤

香港會計師公會重整及破產管理專項學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周偉成指出,在缺乏保護機制之下,企業經常面對債主臨門的困局,「還得一條數,又俾人追第二、三、四條,見到好多老闆做到氣餒,索性執笠」,同時不少債權人往往因應自身權益,直接向法庭作清盤呈請,一旦最終頒出清盤令,企業重組工作便大大受限,過程亦費時失事。

政府稱續收集意見和評估

今年新一屆立法會通過一項有關「制訂策略性稅制」的無約束力議員議案,當中要求完善企業拯救制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辯論時回應指,政府曾在2020年就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進行多輪諮詢,但社會仍未能凝聚共識,會繼續收集和評估各持份者的意見,務求令重組機制更趨務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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