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擬引入強制可持續核證打擊「漂綠」 市場普遍支持

更新時間:09:14 2026-03-09 HKT
發佈時間:09:14 2026-03-09 HKT

為配合《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的發展,會財局正就引入強制性可持續核證監管框架進行市場諮詢。自去年12月底啟動諮詢以來,已舉辦近20場宣講會,接獲41份意見書。初步結果顯示,市場普遍支持本港推行強制核證,認為有助提升本港可持續匯報的可信度,是打擊「漂綠」行為的重要舉措。該局相信,市場會逐步調節,滿足未來本港可持續披露的核證需求。

監管框架含五大建議

可持續核證監管框架主要包括五大建議(如表)會財局政策、註冊及監督部總監江少春表示,市場回應整體正面,尤其認同分階段實施的安排,既能配合企業或機構建立系統所需的時間,亦能回應投資者對盡早落實的期望。市場關注核證服務及報告提供者在人才培訓和系統建設的準備情況;並指中小型上市公司雖反映需更多時間建立數據系統,但認為現諮詢的整體安排是可行且切合市場需求。她舉例說,假設大型股發行人和重要非上市金融機構預計由2028年起須進行可持續披露匯報,而首份強制核證報告最快於2030年提交,相關機構仍有幾年時間做準備。

會財局行政總裁賴翠碧補充,今年1至2月期間,局方已舉辦逾20場宣講會,吸引包括會計師、投資者及上市公司代表等逾5000名參與者,未來會繼續舉行相關活動。並指收集意見後,將進行分析並向政府提交報告,以商討下一步行動。

多地採用有限核證模式

根據建議,取得獨立核證的實體須分階段進行有限核證。江少春解釋,雖然部分投資者期望採用合理核證以獲取更高可靠性的數據,惟其成本與資源投入相對較高。市場意見傾向於現階段推行有限核證,而歐盟、澳洲等地亦同樣採用有限核證模式。未來會因應市場發展及國際趨勢,再考慮引入合理核證的時間表。諮詢文件同時建議,由單一監管機構負責監管所有核證服務提供者。江少春指,最終安排仍有待政府進一步落實。

江少春指,目前本港約有56%核證服務由香港品質認證局等非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建議框架已將非會計師事務所納入合資格服務提供者範圍,她相信,各大機構會逐步調節,以滿足市場需求。

強制性可持續核證監管框架建議*

 

強制採用《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匯報的實體均須取得獨立核證;
所有須取得獨立核證的實體須分階段取得有限核證
須由已註冊的可持續核證服務提供者及其註冊個人提供強制核證服務
核證標準必須依照《香港可持續核證準則 第5000號》執行
由單一監管機構監管所有核證服務提供者
*諮詢期截至本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