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公開譴責和罰款瑪澤和致同兩會計師事務 因其違法檔案歸檔有關審計準則
發佈時間:18:08 2026-03-03 HKT
由於多番違反有關審計準則60天内完成檔案歸檔的規定,以及質素監控和質素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會財局公開譴責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和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並分別處以罰款140萬元和232萬元,及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瑪澤和致同分別有413個和491個未歸檔審計項目
根據通告,基於會財局查察及後續調查,瑪澤承認有413個,和致同承認有491個未歸檔的審計項目,違反香港審計準則第230號。該兩間事務所亦承認違反了香港質量控制準則第1號和及香港質素管理準則第1號,即因其未能制定及執行有效的政策及程序,導致廣泛出現檔案未能適時歸檔的違規情況。
會財局指出,上述紀律處分反映瑪澤和致同在違反上文提及的準則時所存在的廣泛及系統性缺失,以及兩間事務所分別展現的不同合作程度,包括瑪澤有96個項目逾期歸檔超過一年,在識別問題後,瑪澤積極處理其違規行為,並定期向局方匯報補救進度,直至調查展開時,僅有一個項目未完成歸檔。而致同有303個項目逾期歸檔超過一年,其中44個項目更逾期超過三年,儘管致同已回應局方查察報告並提交了補救方案,但直至調查展開時,仍有298個項目未完成歸檔。
會財局已根據合作態度酌情減輕罰款
會財局還指出,基於瑪澤的合作態度,會財局根據相關規定酌情減輕罰款30%,而致同則因就其違規行為提供了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包括在回應局方要求核實及核對其數據和資料時未能如實呈報,導致不必要地拖延了調查,故僅獲減輕罰款10%。會財局還強調,瑪澤及致同已經各承認其失當行為,完全接受會財局的紀律處分行動,並及早與會財局達成和解協議 。
會財局表示,審計記錄是核數師證明其遵守審計準則的主要方式,妥善及完整的記錄在提升審計質素及降低違反準則的風險方面發揮雙重作用,這些記錄不僅為核數師提供所執行的工作和支持其結論的證據,同時也有助於事務所內部審視人員及外部查察員評估其審計質素。因此,審計記錄對所有公司的審計,無論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與否,均至關重要,絕非純粹行政瑣務。會財局強調,適時歸檔審計記錄至為關鍵,將有助確保審計記錄在歸檔後不會被不當修改或篡改,從而維護審計記錄的完整性,若果事務所屢次未能適時歸檔,則反映其內部監控制度薄弱,甚至可能令人質疑其誠信
會財局強烈鼓勵受規管者審慎盡責
調查部主管鄭銘駒及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亦表示,適時歸檔審計記錄是核數師的基本責任,亦是審計質素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務所必須建立並維持健全的質量管理和監控制度,並配備足夠且適當的資源,以確保全面遵守審計準則,否則將嚴重損害事務所的公信力,並削弱公眾對業界的信心。該局強烈鼓勵,受規管者審慎盡責,積極配合局方的調查及紀律處分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