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誠香港會計師行違註冊及通報規定 遭會財局譴責並罰款118萬
更新時間:18:20 2026-01-06 HKT
發佈時間:18:20 2026-01-06 HKT
發佈時間:18:20 2026-01-06 HKT
由於違反會財局條例下的註冊及通報規定,會財局譴責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前為先機會計師行)、及其相關項目合夥人李偉志及陳健偉,並處以它們罰款逾118萬元。
容誠(香港)及其兩項目負責人遭譴責並罰款
會財局表示,先機於2022及2023年間分別在14個公眾利益實體項目中,授權李偉志及陳健偉生擔任項目合夥人,但兩人均未獲會財局註冊,並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以項目合夥人身分各自參與七個審計項目,嚴重違反會財局條例的註冊規定。
更令人關注的是,先機曾於2022年間有長達約五個月時間,沒有任何註冊項目合夥人及註冊質素監控制度負責人,亦未就此於指明時間內通知香港會計師公會,進一步違反了當時會財局條例有關註冊及通報的規定此外,陳健偉於會財局調查期間未有回應會財局調查員發出的一項法定要求。上述行為嚴重削弱監管機構履行其法定責任的效能,亦可能損害行業聲譽。
所以在考慮了所有相關情況後,決定適當的紀律處分,包括公開譴責容誠香港、李偉志及陳健偉;並處以罰款合共118.3萬元,包括對容誠香港處以罰款80.8萬元、對李處以罰款14萬元及對陳處以罰款23.5萬元;及命令李及陳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會財局:違反訂立註冊及相關規定將削弱公眾對行業的信任
會財局調查部主管鄭銘駒表示,訂立這些註冊及相關規定,旨在堅守會計行業最高的問責性和透明度。任何違反這些規定的行為,無論是有意或無意,不僅構成違法行為,還會削弱公眾對會計行業的信任。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女士補充說,本局絕不容忍任何違反會財局條例有關註冊及通報的規定。會財局將繼續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從業員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以維護會計專業的水平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