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380萬 涉多收管理費、錯誤分配風險評級

更新時間:17:44 2025-08-28 HKT
發佈時間:17:44 2025-08-28 HKT

證監會公佈,對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2,38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違反多項監管規定,包括向客戶多收管理費,錯誤地分配產品風險評級,及沒有在若干研究報告中披露投資銀行業務關係。

證監會的紀律行動源自多項針對該行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作出的自行匯報而展開的調查。

向客戶多收各種費用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德意志銀行在2015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的不同時段:因其流程存在漏洞及在執行上有所失誤,故沒有對39個全權委託投資組合管理帳戶採用與客戶協定的經折減管理費率,以致這些帳戶被多收管理費。

該行因採用「固定」利率而對392項浮動利率債務工具作出錯誤估值,繼而影響客戶帳戶的投資組合估值,以致92名客戶被多收託管費及管理費,原因是這些費用是基於投資組合的估值而計算。

另外,由於外部供應商疏忽,加上該行沒有設立適當的監控措施以確保外部供應商及時更新基金價格,故在發給233名客戶的月結單中,高估或低估了16隻私募股權基金及三隻房地產基金的價值,以致32名客戶被多收託管費,原因是該費用是基於有關基金的估值而計算的。該行因上述問題而合共向客戶多收約3,900萬元的費用。

沒披露投行業務關係

證監會又發現,德意志銀行在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間發布的261份個股公司報告及1,590份行業報告中,沒有披露其與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資銀行業務關係,原因是其研究披露系統沒有將若干投資銀行服務的委託納入考量。

證監會進一步發現,該行在2012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間,錯誤地對40隻ETF分配較低的產品風險評級,令93名客戶及265宗交易受到影響。在對40隻ETF應用了正確的產品風險評級後,十宗交易被識別到有風險錯配的情況,當中的產品風險水平高於客戶的風險承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