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好債券」獲本地法院認可 惟缺陷漸現 德勤料數量趨減
發佈時間:10:42 2025-07-21 HKT

香港終審法院今年3月就內地高校企業北大方正的維好協議條款違約作出判決。有份參與其中的德勤中國重組、企業轉型與成本轉型服務全國副主管合夥人陳文海表示,維好債券獲本地法院認可其架構及具有法律效力,又估計維好債應該會逐漸減少,因為大家慢慢看到其缺陷,在進行不同的破產重整或跨境重組時,若果要確認債權,擔保債券是100%認同的,維好債則有些不確定的因素。不過,由於中國外匯管理監管要求,跨境擔保目前無法完全代替維好,但相信維好協議條款一定會逐漸完善,這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博弈。
維好協議是甚麼?
維好協議是中國境內企業境外發債的一種「增信」手段,主要通過境內母企承諾維持境外子公司的淨資產為正值,即至少有1美元;為其提供償還債務的流動資金等。
維好債券的發行人主要是一些大型企業、國有企業(SOE),另發行維好債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不需要進行境外擔保登記,即使發新債還舊債,都不需要登記,但在支付境外債務或還款時,才需要登記。
企業未必需擔保形式發債
陳文海表示,公司留意到新發行的債券主要為直接擔保債或是經審批的債,而過去數年,在港發行的維好債數量「減少但都有」,因為之前的判決不清晰。被問及假如維好債逐漸式微,企業或需傾向以擔保形式發債,會否繼而令國內企業的發債數目相應減少。
他認為「未必」,因為中國經濟實體的轉變,以往企業大多為重資產,而現時在科技、人工智能(AI)等新興行業崛起下,大多企業都為輕資產,故反問「是否一定要有抵押,他們才可發債?還是他們的業務模式已足夠吸引,令他們可以發債去募資?」
根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今年2月,市場上的中資美元債券存量餘額約6,515億美元,當中約7%或473.2億美元為維好債。而去年以來,新發行的維好債仍佔維好債市場存量近兩成。同時,今年內將有39隻本金共約120億美元的維好債到期,規模接近存量維好債的25%。他指出,不容忽視該風險,當中涉及一些內房公司和國企。
另外,當維好債發行人發新債時,如果債券孳息率較高,足以平衡風險和回報問題,可能有投資者會考慮認購。銀行方面,則會評估發行人的還款能力和資產質素,而非受維好債因素影響,從而決定這些公司能否融資。
中港兩地法庭分工有突破
近年香港法院在上海華信、北大方正和清華紫光案件中,對維好協議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進行判決。有份負責北大方正維好債、坤智債券訴訟的陳文海形容是次案件「開先河」,該官司纏繞4年,令維好協議的定義更加清晰,包括發行人有責任維好,尤其是維持資產淨值為正值方面,如果發行人因處於破產重整而沒有能力維持資產淨值時,便沒有責任維好。
另一方面,發債主體是以英國法為主,但由於在執行訴訟時,其在國內進行破產重整,故所有牽涉國內資產都需要經國內法院。
不過,經此案後,中港兩地法庭的分工有突破,雖然應該由國內法院判決,惟香港法院都可協助國內法院做法律意見(legal opinion)或者參考作用。因而,雖然本地法院認可維好債的效力,但香港方正資訊案件仍在境內法院受理中,故內地對其效力仍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