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民報警後未獲立案 上海警方指錢楓涉強姦證據不足
更新時間:14:54 2021-08-25 HKT
發佈時間:16:00 2021-08-25 HKT
發佈時間:16:00 2021-08-25 HKT




昨晚(24日)11時半,上海警方發公告表示2019年2月15日,即報案人稱被強姦翌日,的確收到一名姓肖的女子報案稱被一名姓錢的男子強姦。警方表示他們有依法受理,也成立了專案組調查。但對涉事人士取證及調取案發場所的CCTV資料等,專案組認為不能證明姓錢的男子涉強姦犯罪。

因此上海警方於同年3月15日作出不予立案決定,並將《不立案通知書》直接送達給報案人,亦告知對方可於7天內申請複議,但報案人沒有提出異議並已簽字確認,之後並未申請複議。又指如果報案人有新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會依法展開調查。或對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