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被侵犯 楊冪告影視公司獲賠5.2萬元人仔
更新時間:09:45 2019-02-21 HKT
發佈時間:09:40 2019-02-21 HKT
發佈時間:09:40 2019-02-21 HKT


結果西城法院判決「十里桃花」影視傳媒(深圳)有限公司賠償楊冪經濟損失及公證費用共計52000元人民幣。
楊冪在起訴書中指,2018年4月,「十里桃花」影視公司未經她允許,在該公司微信公眾號中使用她的肖像進行演員招募及企業招商,並謊稱楊冪將出演由十里桃花影視公司投資出品的電視連續劇《我和我的七個半女友》,並稱該劇的攝製團隊大部分來自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班人馬,並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大肆發布上述虛假宣傳信息。
不過,該公司微信公眾號介紹新戲的文章至今仍然打著楊冪主演的名號,且使用了楊冪的照片,向楊冪致歉的公告尚未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