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清吧遭落「偉哥」兼非禮 報警未獲受理引爭議

更新時間:12:45 2026-07-18 HKT
發佈時間:12:35 2026-07-18 HKT

安徽滁州4個月前發生一宗女子在清吧遭陌生男子投放處方壯陽藥「偉哥」的案件,因警方不予刑事立案而陷入僵局。當事人程女士於昨日(17日)公開發聲求助,控訴本地部門拒絕受理,令其面臨無訴訟程序可走的絕望境地。

摸腿摟腰兼落藥狡辯「只是開玩笑」 

該事件源於2026年3月12日晚上,程女士在滁州某清吧遭到陌生男子韓某搭訕糾纏。期間,韓某對她進行摸腿、摟腰等肢體騷擾,程女士因感到害怕而將其推開。隨後,韓某拿出一份英文包裝、內含100毫克「偉哥」等量成分的藥物向程女士展示。

閉路電視隨後更拍到,韓某趁程女士離席上廁所時,將該袋裝藥物投入她的玻璃杯中,並在程女士快回座時往杯內倒滿啤酒。程女士返回飲用後,察覺杯底殘留粉紅色凝膠異物而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取證後,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卻認為事件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僅促成治安調解,由韓某向程女士賠償13,000元人民幣了事。涉事男子韓某接受媒體訪問時,甚至輕描淡寫地指「只是開玩笑倒進杯子讓她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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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偉哥」不屬管制藥品

然而,程女士在諮詢律師後,認為下藥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決定撤銷調解協議、全額退還賠償金,並堅持循法律途徑維權。

目前,本案在刑事法律適用與訴訟程序上面臨多重障礙。在刑事立案方面,由於「偉哥」屬於普通處方藥,並非國家管制的麻醉或精神類藥品,因此無法適用「欺騙他人吸毒罪」或「投放危險物質罪」。

同時,因程女士及時察覺而未飲用,未造成輕傷以上的實質身體後果,亦難以達到「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儘管監控顯示韓某是趁人離席時偷投,但其「開玩笑」的自辯,直接影響了司法機關對其是否構成「強姦或強制猥褻未遂」之主觀意圖的認定。

後續處理引發公眾強烈質疑

但是,此案的後續處理也引發了公眾的強烈質疑。輿論認為,即使刑事立案存在困難,韓某下藥及肢體騷擾的行為已明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理應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而不應僅以行政調解結案。

此外,案件的程序性障礙也令人生疑,程女士透露,滁州市琅琊區人民法院拒絕受理其上訴狀,且拒絕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書,使她目前面臨無法進入司法訴訟程序、連法庭也無法登上的困境。

程女士重申,案發當晚她遭受了猥褻、下藥、被搶奪報警電話及毀滅證據等侵害,並在拒絕簽署被誘導的諒解書後遭到恐嚇,而現場閉路電視已完整拍下過程。這場經歷給她帶來嚴重的心理創傷,不僅半月內體重驟降十多斤,更被診斷出重度以上的焦慮與抑鬱,甚至連派出所提供的瓶裝水都不敢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