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打賞︱已婚男迷戀女主播2年送¥1700萬 老婆發現嬲爆追回一半
更新時間:21:35 2026-06-11 HKT
發佈時間:21:35 2026-06-1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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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打賞往往是主播的主要收入來源,但巨額打賞隨時引發家庭與法律糾紛。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結一宗直播打賞糾紛案,一名已婚男子在兩年多內,向心儀女主播累計打賞逾17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妻揭發後將各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直播平台須退還近788萬元。
北京廣播電視台「北京時間」報道,案情指出,事主王先生獨自在北京經商,妻兒則留在黑龍江哈爾濱老家。自2018年11月起,王先生迷戀上一名楊姓女主播,在2年多時間內,為對方充值超過7500次,打賞逾44萬次,總金額高達1700多萬元。其妻李女士發現此事後,憤而將該名女主播、其所屬經紀公司及直播平台一併訴至法院。
兩年打賞逾44萬次
法院審理查明,王先生與楊女士於2019年6月正式見面,隨後發展成情侶關係。在交往期間,雙方不僅互傳如「每天親都親不夠」等曖昧訊息,楊女士更以「需要守塔」(即在主播連線對戰時保持積分優勢)及「衝擊排名」等為藉口,誘導王先生進行大額打賞。在庭審中,王先生對自己竟耗費千萬元巨資打賞亦感到難以置信。
法官指出,雙方的交往已遠超一般主播與粉絲的互動範疇,楊女士以精神戀愛作為誘餌,促使男方作出非理性的巨額消費。同時,法院認定直播平台未有對用戶異常的大額消費作出提醒與限制,未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之義務,存在明顯的監管失職。
事主感到難以置信
最終法院裁定,兩人在確立戀愛關係前的打賞款項屬於正常消費,無需退還;但在確立戀愛關係後的打賞行為,則因違反公序良俗而屬無效。法院支持王先生妻子的訴訟請求,判令直播平台須退還787.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