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政府原主席齊扎拉 涉貪1.58億被判無期
更新時間:17:43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17:42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17:42 2026-06-05 HKT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5日)一審宣判西藏自治區政府原主席齊扎拉受賄案。齊扎拉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58億多元人民幣被判處無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齊扎拉利用擔任雲南省迪慶州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州長,迪慶州委書記,西藏拉薩市委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十四屆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攬、行政審批、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

西藏自治區政府原主席齊扎拉涉貪被判無期。
法院認為,齊扎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繳,因此依法從輕處罰。
現年67歲的齊扎拉,藏族,2021年10月卸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後,轉往全國人大,退居二綫;2023年轉往全國政協任職。2025年1月,齊扎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落馬的藏族省部級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