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釋永信被判囚24年 中國佛教協會:咎由自取
更新時間:10:00 2026-05-30 HKT
發佈時間:10:00 2026-05-30 HKT
發佈時間:10:00 2026-05-30 HKT
少林前住持釋永信(劉應成)因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罪名,昨日(29日)遭法院判囚24年,中國佛教協會隨後發表聲明認為判決結果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釋永信更是完全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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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協會聲明全文:
今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劉應成)案的判決結果。我們認為,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劉應成)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完全是咎由自取。這一判決結果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佛教界人士是一次有力的警示警醒。作為佛教界人士,我們應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律意識,深刻認識沒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我會將繼續深入開展「學法規、守戒律、重修為、樹形象」教育活動,認真落實崇儉戒奢、正信正行「七條倡議」,引導佛教界人士自覺守法遵規、持重善律,堅決維護佛教清淨莊嚴形像。
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昨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劉應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