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3歲童被虐致死案 生父惡毒女友判處死緩

更新時間:12:17 2026-04-21 HKT
發佈時間:12:17 2026-04-21 HKT

備受內地社會關注的上海三歲男童黃某某遭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今日(21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趙雨蝶因犯虐待罪及故意傷害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悉,男童生父在庭上竟以被害者家屬身份出現,而男童生母則曾因悲傷過度在庭審期間昏厥送院。

不滿頑皮亂跑頻繁毆打施虐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雨蝶於2024年7月至8月,在與其男友黃某及男友三歲的兒子黃某某共同生活期間,以男童頑皮為由,頻繁對其施以毆打、啃咬等虐待行為。至同年8月24日傍晚,趙雨蝶在公園內因不滿黃某某亂跑,多次掌摑其頭面部,並用樹枝抽打、用腳踢踹。其間,她更將男童從河道斜坡拎起並甩向堤面,導致男童倒地後頭部猛烈撞擊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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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男童在家中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延至同年9月4日不治。法醫鑑定證實,黃某某死於鈍性外力所致的顱腦損傷。

生母哭訴:只求判處極刑

本案於今年4月17日首次開庭審理。據男童生母馬女士憶述,她與黃某離異後,孩子原跟隨自己生活。2024年1月,黃某藉詞其母病重想見孫子,將孩子帶走,此後便未讓母子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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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士在庭審前曾透露,起初趙雨蝶只是偷偷打罵孩子,但見男友黃某不加理會,便變本加厲,公然施虐。她悲痛地表示,兒子曾向父親求助,哭訴遭趙女毆打,要求「換掉她」。但黃某竟將此事告知趙雨蝶,令趙女認為男童「愛告狀」,疑因此加重了虐待行為。

案件審理期間,馬女士因過度悲痛,曾一度在法庭上昏厥,需送院治理。她早前已表明放棄提起民事賠償,唯一訴求就是判處被告人死刑。

法院今日裁定,被告人趙雨蝶虐待年僅3歲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其後故意傷害致其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至於其生父,法院指出經審查在案證據及相關材料,沒有反映出黃某某的父親存在參與、隱瞞、縱容趙雨蝶虐待黃某某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