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醫護拒抬老人致失救死 急救中心被判賠17萬又走數

更新時間:16:00 2026-02-27 HKT
發佈時間:16:00 2026-02-27 HKT

山西2024年有民眾不適叫白車,但醫護人員抵達後卻拒絕協助抬85歲的患者落樓上車,擾攘40分鐘病人才上到救護車送院,終搶救無效死亡。法院判涉事急救中心要賠償17萬多人民幣,但中心一直未有繳付。當地衛健委指,已約談涉事中心,敦促限時支付賠償款。

辯稱助搬抬是情分非義務

紅星新聞報道,山西陽泉市居於6樓的85歲陳女士,2024年6月9日深夜,出現胸憋不適,家人致電120急救電話救助。

救護車10分鐘抵達,一名男醫生及一名女護士,在陳女士家中為她檢查,但其家人多次要求醫護人員協助抬陳女士落樓上車時遭到拒絕。

直至陳女士病情急劇惡化,面呈紫青色,男醫護才與陳女士的女婿,合力將患者抬落樓,此時距離救護車抵達已相隔40分鐘。

死者居住的樓宇只有樓梯,沒有升降機。紅星新聞
死者居住的樓宇只有樓梯,沒有升降機。紅星新聞

救護車行駛4分鐘後抵達醫院,但陳女士已無自主呼吸,搶救至當晚凌晨2時7分,宣告死亡。

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指,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存在對心律失常處置不當、拒及時搬運危重患者、心肺復甦措施不規範等問題。

急救中心辯稱,調度員事前已提醒患者不能走,便要自行找人協助,之後沒有義務的醫護協助抬陳女士落樓,已經是「情分」,家屬不應道德綁架。

法院最終採納鑑定機構意見,2025年6月判急救中心賠償17萬餘元人民幣。

死者家屬不滿,急救中心在去年11月二審結束後,至今未付賠償。

陽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6日通報,指已責令涉事急救中心,限時足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