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4外賣騎手代購藥物 被判販毒罪成最重囚3年3個月

更新時間:21:35 2026-02-10 HKT
發佈時間:21:35 2026-02-10 HKT

吉林有騎手為獲得受管制的精神藥物販售,在「跑腿」群招攬3名外賣騎手到醫院購買相關禁藥,最終4名騎手被判販賣毒品罪成,主犯判囚3年3個月,其他3名騎手中最重判囚16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消息指,案中主犯陳某剛於2021年至2023年期間,明知「阿普唑侖」、「佐匹克隆」屬於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證,到吉林省延吉市兩家醫院購買上述藥物再出售圖利。

陳某剛又在跑腿人員微信群發佈消息,招攬他人代購,最終外賣騎手馬某、盧某輝、馬某義多次到上述兩家醫院購買阿普唑侖、佐匹克隆並販賣給陳某剛。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剛、馬某、盧某輝、馬某義明知是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而多次販賣,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情節嚴重。綜合考慮各被告人涉案毒品數量、地位作用、認錯態度、退繳違法所得及立功等情況,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剛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盧某輝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被告人馬某義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