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部長唐一軍 受賄1.37億判囚終身

更新時間:17:17 2026-02-02 HKT
發佈時間:17:15 2026-02-02 HKT

2月2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受賄案。唐一軍被認定受賄人民幣1.37億餘元,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唐一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唐一軍於2024年4月落馬。官方指其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

唐一軍一審被判無期。央視
唐一軍一審被判無期。央視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唐一軍利用擔任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寧波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寧波市政協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遼寧省省長,司法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土地回購、銀行貸款、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7億餘元。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唐一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唐一軍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實際受賄所得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