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白家︱大家長白所成一審後病亡逃「死刑」 子白應蒼等4人伏法

更新時間:11:29 2026-02-02 HKT
發佈時間:11:29 2026-02-02 HKT

緬北白家犯罪集團,涉嫌詐騙、販毒、殺人、綁架及開賭等罪,成員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早前被深圳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白所成之後因病死亡,其餘4人今日(2日)被執行死刑。

白所成一審後病亡

據新華社報道,深圳中級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2日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人,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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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於去年11月3日,因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遭深圳中級法院判處死刑。

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則上訴,經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在去年12月24日駁回所有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據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