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簽注︱長三角京津冀及所有自貿區 可多次來港澳每次30天

更新時間:10:26 2025-11-03 HKT
發佈時間:10:26 2025-11-03 HKT

國家移民管理局公佈10項港澳台人員往來、過境免簽口岸擴容等措施,其中,11月5日起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有效期1至5年不等。

據介面新聞報道,國家移民管理局將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在上述區域工作的內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憑人才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等出具的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至於其他九項新措施,包括:

2.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台灣探親簽注「全國通辦」措施

3.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推廣應用「刷臉」智能通關

4.支援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

5.擴大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口岸範圍

6.增加廣東省廣州琶洲客運港、橫琴、港珠澳大橋、中山港、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等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入境口岸

7.擴大內地居民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試點城市範圍

8.為持探親簽注往來港澳地區的內地居民在港澳地區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提供便利

9.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範圍

10.實施外國人入境卡網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