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原副部級幹部駱玉林涉受賄 最高檢決定逮捕

更新時間:12:39 2023-12-19
發佈時間:12:39 2023-12-19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周二(19日)公告,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被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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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被查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公告指,駱玉林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駱玉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

國資委原副部級幹部駱玉林涉受賄,遭最高檢決定逮捕。網絡圖片
國資委原副部級幹部駱玉林涉受賄,遭最高檢決定逮捕。網絡圖片
國資委原副部級幹部駱玉林涉受賄,遭最高檢決定逮捕。網絡圖片
國資委原副部級幹部駱玉林涉受賄,遭最高檢決定逮捕。網絡圖片
駱玉林今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駱玉林今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資料顯示,駱玉林1958年8月生,河南新野人,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他長期在青海省工作,曾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幹部,並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今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駱玉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1月,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駱玉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駱玉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多名私營企業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駱玉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駱玉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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