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認受賄 擇日宣判

更新時間:15:42 2016-08-25 HKT
發佈時間:15:41 2016-08-25 HKT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受賄案,仇和當庭認罪。

控辯雙方在法庭的陳詞後,仇和在最後陳述時當庭認罪悔罪,表示完全接受指控、服從最終判決及負罪服法。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案件約有60人旁聽。

指控指,2008年至2015年,仇和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劉衛高等13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3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