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平台工作者工傷 林振昇:「從無到有」突破 籲外賣員勿「私了」損權益
發佈時間:14:36 2026-07-10 HKT
政府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保障對象為負責食物或貨物外送的平台工作者。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向《星島》表示,政府以立法方式為平台工作者提供工傷保障,是「從無到有」的突破,值得肯定,期望法例能盡快通過。
建議政府將手部勞損納入法定職業病
林振昇表示,隨着相關法例實施,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平台公司與平台工作者雙方均不應以「私了」方式自行協商解決,以免損害僱員的法定權益。他指,若平台工作者僅收取小額賠償便私下和解,可能忽視工傷的嚴重性,尤其當傷勢影響長期工作能力,甚至需要長期就醫及復健時,「私了」將令其失去應有的保障。他強調,正式申報工傷不僅能啟動法定的判傷機制,其醫療費用亦有機會獲得涵蓋,是更為穩妥的自我保障途徑。
不過,林振昇表示,現行《僱員補償條例》雖已列明48種法定職業病,但並未明確涵蓋外賣員常見的手部勞損,建議政府研究將相關工傷納入保障,讓從業員享有與其他僱員同等的法定職業病賠償資格。
他又指,外賣員日常工作需頻繁提舉如雞煲、烤魚、煲仔飯等,長時間重複動作或致手部勞損,強調有關法定職業病的確診門檻極高,須經嚴謹的醫生評估程序,難以造假,合資格申領的人數亦有限。
邵家輝:攤分責任要具公平性須仔細考慮
對於文件指,如工傷意外發生時,平台工作者同時服務多個平台,各涉事平台須分攤賠償責任,問及平台工作者在為A公司提供服務期間發生意外,卻要B公司共同分攤賠償,會否存在不公。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指出,若平台工作者正為A公司運送物品,此時若發生意外,A公司應承擔相關責任。然而,若該外送員同時登記了多間公司(如B、C、D公司),而實際上大部分工作時間均服務於A公司,其他公司僅佔極少部分,甚至從未實際提供服務,強調有關議題涉及公平性,需要仔細考量。
李廣宇:議題涉眾多複雜環節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李廣宇指,若平台工作者於不同平台的工作時數比例懸殊(如九比一),而意外發生於工時較少的那家公司,保險公司在投保時難以預測實際賠償額,保費可能因而大幅上漲,甚至令保險公司不願以廉宜費率承保,因為風險極不可測,強調議題涉及眾多複雜環節,需要業界、局方及勞資雙方共同深入磋商,才能尋求可行共識。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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