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暫無意放寬剖腹分娩政策 當局指須具明確醫療需要 非因擇日或個人偏好
發佈時間:14:51 2026-06-24 HKT
現時公立醫院轄下婦產科鼓勵孕婦盡量自然分娩,並在特定情況下才會為孕婦進行剖腹生產。新民黨陳家珮今日(24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詢問公立醫院採取甚麼準則鼓勵孕婦自然分娩和判斷孕婦須要進行剖腹生產。當局回應指,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公立醫院均採用實證醫學原則,以決定孕婦的分娩方式。醫護團隊會在全面評估孕婦和胎兒的共同風險後,確認具備明確的醫療需要,方會安排孕婦進行剖腹生產,強調不會因應孕婦希望在特定日子或時辰而進行分娩。
全面評估孕婦和胎兒共同風險而決定
當局表示,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公立醫院均採用實證醫學原則,決定孕婦的分娩方式。醫護團隊會在全面評估孕婦和胎兒的共同風險後,確認具備明確醫療需要,方會安排孕婦進行剖腹生產。強調不會因應孕婦希望在特定日子或時辰而進行分娩,或純粹出於個人對分娩過程的偏好。在2020至2024年期間,每年在公立醫院分娩的總人數約介乎1.9萬至2.6萬人,其中剖腹生產宗數約介乎6,000至8,000宗,即平均每年約有三成至三成半的孕婦透過剖腹生產誕下嬰兒。
針對剖腹產率,國際標準及全球多個衛生權威機構均指出,剖腹生產應在具備明確醫療需要的情況下進行,並應盡量避免非必要的剖腹產手術。基於維護病人健康的考慮,醫管局目前暫無意調整現行的剖腹生產政策。
保障孕婦與胎兒健康為首要任務
陳家珮續指,孕婦或會選擇「我自己辛苦啲」但令小朋友零風險出生,追問為何不允許媽媽自己作選擇。當局強調,剖腹產的風險不單局限於孕婦,對胎兒本身亦同樣存在一定風險。並重申政府始終秉持最終目標,以保障孕婦與胎兒的健康為首要任務。考慮到,部分孕產婦在選擇分娩方式時,其決定往往可能基於誤解,或是由於資訊不足。因此,若貿然、簡單地放寬剖腹產政策作為解決方法,實際上並非最佳的做法。
個別情況會考慮其臨床實際需要
新民黨何敬康指出,政府強調不會純粹因個人對分娩過程的偏好而進行剖腹生產,但不能排除部分孕婦是因心理障礙(例如嚴重的分娩恐懼)而提出要求。詢問當局如何定義「純粹個人偏好」與「心理障礙」的分界線,抑或這僅屬主觀判斷。
當局回應時表示,任何病人(包括孕婦)的治療方案均屬於臨床決定,需由臨床醫生與病人通過資訊交流和討論來作出最終決定,並非由局方為病人制定。當局續指,在產前至分娩過程中,醫療團隊均會為孕婦提供資訊並進行溝通。針對一些特殊情況,如孕婦過往曾有特別經歷,或本身存有實際原因,包括醫生及助產士在內的醫療團隊將會與其商量,並在個別情況下考慮其臨床實際需要。
記者:李健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