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案索償冗長繁複 莊豪鋒促簡化程序、設「共同責任賠償」 政府:或阻礙正常商業運作

更新時間:13:46 2026-06-24 HKT
發佈時間:13:46 2026-06-24 HKT

本港近年電訊及網絡詐騙案猖獗。實政圓桌、新界西北立法會莊豪鋒今日(24日)提出口頭質詢,指受害者在追討相關賠償時往往面對成本高昂且繁複的民事法律程序,難以成功索償,詢問政府會否就電訊及網絡詐騙案研究制訂一套統一且簡化的民事資產追討程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共同責任賠償制度」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普遍,涉及複雜情況,如難以清晰界定騙案損失的責任誰屬。若要求已合理履行盡職審查責任的電訊商或機構仍須作出賠償,或貢獻資金作簡易賠償,或會削弱企業在港投資和營運的信心及意欲。

丘應樺指,政府高度重視本港電訊制度的安全與高效運作。他引述警務處數字,2025年騙案數字雖然仍共錄得約4.3萬宗,但較2024年輕微下跌約3%,自2019年詐騙案逐年上升以來首次錄得下跌;涉案損失金額由約91億元減少至約81億元,跌幅達11%。

丘應樺續指,市民如欲追討因電話及網絡詐騙引致的損失,可視乎涉案金額,循民事法律程序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申索。司法機構一直積極加快法庭程序,各級法院及大部分民事案件在過去數年均能持續達到目標輪候時間。

政府:強推賠償或損營商信心

對於坊間提出由電訊商及銀行等服務提供者向受害人提供「共同責任賠償」的建議,丘應樺指該做法在其他地區並不普遍。因涉及複雜情況,包括難以清晰界定騙案損失的責任誰屬;或引致道德風險,可能降低市民對騙案的警覺性;賠償程序可能冗長,且門檻並不簡單直接,甚至阻礙正常商業運作。

丘應樺表示,目前未有確實數據顯示共同責任賠償安排的成效。相反,數據反映香港現行透過跨部門、電訊商及官商民協作的打擊措施已發揮一定成效。政府將繼續密切監察騙案趨勢,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進一步加強打擊措施以保障市民。

莊豪鋒追問,指本港銀行若違反《反洗黑錢》規管出現漏洞,金融管理局會主動進行紀律處分,去年已對三間銀行採取行動,合共罰款1,620萬港元,質疑相同的機制為何不能應用於電訊商身上。他續指國家已出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電訊商若處理不力,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他擔憂,若本港電訊商繼續處於無責任、無罰則的狀態,只會容許其不清楚界定或徹查涉及詐騙的電訊內容,採取「知情卻裝作不知」的態度,最終導致市民蒙受損失。

丘應樺重申,共同責任賠償制度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普遍。他指出,電訊及網絡詐騙涉及多個環節和人事,必須先釐清騙案損失的責任歸屬;電訊及網絡詐騙與市民的警覺性息息相關,當局必須審慎考慮推行相關制度會否降低市民防騙的警覺性。並強調香港擁有非常開放的營商環境,若要求已合理履行盡職審查責任的電訊商或機構仍須作出賠償,或貢獻資金作簡易賠償,可能會削弱企業在香港投資和營運的信心及意欲。

他續指,當局雖已採取大量措施並截獲大量詐騙電話,但未來不排除繼續研究可行方法,以進一步減少詐騙及減低市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