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母女墮樓|陳文宜促優化防護機制免依賴轉介 狄志遠倡設高危家庭機制

更新時間:15:20 2026-06-11 HKT
發佈時間:15:20 2026-06-11 HKT

太古城昨日(10日)發生一宗母女先後墮樓的悲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陳文宜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指出,目前仍有許多案件細節尚待釐清,但一般而言,涉及自殺的報警求助個案會由警方率先到場介入,再由警方應轉介予社工跟進。她強調,現階段最迫切的是關心及聯絡這個家庭的生還家屬,特別是涉事家庭的父親,並為他們提供適切的陪伴與支援。

通報機制確保及時介入

針對慘母親自殺後女童的支援程序,陳文宜解釋,按照一般程序,報警後警方將當局一定會聯絡家長。她指出,涉事女童年僅十二歲,在目睹親人離世或遇上突發變故後報警,警方及有關部門理應有一個社工轉介的接觸點。她強調,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包括學校、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警務部門以至醫院,都應該具備一個完善的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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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政府優化機制及跨部門檢討

就政府在預防家庭慘劇上的角色,陳文宜促請當局進行跨部門檢討,以優化現有機制。她指出,雖然現時社會已有支援制度,但政府應思考如何更有效地識別涉及家庭糾紛等元素的「高危家庭」,並在發生事件後,強制執行轉介及專業情緒評估等支援工作。她強調,支援網絡不應單純依賴個別的個案轉介,而是應該將之轉化為一個恆常的防護機制,透過持續優化程序,盡力避免下一次悲劇發生。

家人輕生家庭定義為「高危家庭」

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接受《星島頭條》電話訪問時透露,發生家人輕生的家庭應被定義為「高危家庭」,社工需立即介入提供支援及保護。

倡設「處理高危家庭機制」  警方即時通知社署派社工到場評估

他指香港現時並沒有一個應急措施去處理突發的家庭危機,故他建議設立「處理高危家庭機制」。當警方接到報案後,案件涉及家暴、虐兒、照顧不足及家庭成員嚴重傷亡,需要立即通知社署派出社工,到場及時評估家庭狀況,包括家庭成員尤其兒童的情緒、現場環境安全等,對應情況提供適切的服務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