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會管治︱議員憂未如期獲認證影響運動員資助 羅淑佩:不會一刀切
發佈時間:20:31 2026-04-21 HKT
港協暨奧委會針對體育總會制訂守則,涵蓋董事會管治、運動員選拔及教練管理等範疇,機構管治水平達標的體育總會可獲發確認證書。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今日(21日)舉行會議,有議員擔憂如有總會未能如期取得《合規證書》或會影響運動員資助。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強調,強化體育總會管治的改革,不會影響運動員資助。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亦表示,有信心大部分總會能在未來半年內達標,過程中運動員的訓練與出賽將不受影響。
民建聯鄭泳舜憂慮,如有總會未能如期取得《合規證書》,或會影響運動員資助。羅淑佩表示,不希望改革影響到運動員的訓練與出賽。她指出,由於每年投放於體育界的資助金額龐大,達逾80億元,因此機構管治顯得尤為重要。康文署在制定有關撥款扣減機制時,會充分考慮運動員出賽和訓練的需要,強調不會「一刀切」削減資助,會與港協暨奧委會加強合作,盡量協助總會改善表現。
霍啟剛補充指,今次改革屬新的嘗試,旨在與政府建立互信,共同提升企業管治水平,並有信心大部分總會能於未來半年達標。他指,部分總會可能僅因修改章程或尋找合適人選等問題而需時處理,未來半年將繼續積極鼓勵及協助各總會達到要求,並會與局方緊密溝通,確保政策順利落實。
莊家彬促規管自稱「總會」體育機構
選委界莊家彬指出,坊間出現不少自稱「總會」的機構,但並非港協暨奧委會的屬會,沒有資格委派運動員參加亞運會或奧運會,卻與運動員簽訂合約,造成誤導。他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對機構名稱作出規管。羅淑佩稱,需要具體例子以了解情況,特別是涉及簽約誤導的個案,當局或可即時採取行動,而不僅是修改名稱。
霍啟剛解釋,在現行公司法下,難以規管公司選用「總會」等名稱,只要不與現有公司或總會重名即可。他呼籲,隨體育運動發展迅速,運動員或家長若不確定個別體育會是否具備官方代表資格,應主動聯絡港協暨奧委會查詢。他補充,港協暨奧委會的官方網站已列出所有會員名單,供公眾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