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法援接464宗申請 陳澤銘:已批出70宗 或需待獨委會完成調查後才確定索償對象
發佈時間:13:14 2026-03-28 HKT
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已經4個月,不少居民或需追討索償,展開不同司法程序。法律援助署署長陳澤銘今日(28日)在電視節目上表示,截至3月20日,署方共接獲464宗與宏福苑火災有關的法援申請,並已批出其中70宗。他強調,索償方向及對象或需視乎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後才可確定。
宏福苑大火法援申請85宗撤回及90宗暫緩
陳澤銘指出,大火後不少居民或需展開司法程序追討索償。署方共接獲464宗與宏福苑火災有關的法援申請,並已批出其中70宗,而當中有85宗撤回及90宗暫緩法援申請,指總體而言進展順利。在已批出的70宗申請中,法援署已為21名申請人配對外委律師,以進行不同類別的索償,但索償對象可能要待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後才可確定。
陳澤銘解釋,今次相關申請主要涉及財產損失、人身傷亡及僱員賠償等三類。他認為當獨立委員會完成程序後,「對整件火災事件、責任誰屬一定會有啟示。」他指,調查結果將影響外委律師的法律意見,從而決定向誰提出起訴。
若獨立委員會調查結果發現多於一個持分者要負責,陳澤銘表示,即使調查結果改變索償對象,亦不會影響申請者已取得的法援資格,強調法援署的角色是監管公帑運用,並監督外委律師為申請人索償的過程。他補充,會有不同因素影響外委律師的法律意見,惟強調律師會在索償書中反映各方責任比例。
逾百宗撤回或暫緩法援申請 推測或觀望調查進展
至於464宗有關的法援申請,當中有85人撤回及90人暫緩法援申請,陳澤銘表示難以猜測背後原因。他指出,一般而言申請法律援助的目的,是為在訴訟時尋求公義或爭取追討賠償。他推測,申請人的決定或受時局發展及政府的相關安排所影響。他進一步解釋,可能有申請人希望先觀望獨立委員會的聽證進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但強調不能代表申請人作決定。他重申,法律援助署的大門常開,非常歡迎任何有申訴需求的市民提出申請。
不評論個別個案 強調審批機制經過測試
有市民就運輸署拒批諧音「一哥」車牌,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被拒。陳澤銘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惟強調,所有法援申請均需經過經濟狀況及案情測試,若署方決定拒絕批出法援,申請人可循上訴機制,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司法常務官提出覆核。他形容覆核機制「行之有效」,確保署方在為有需要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亦能做好把關角色。署方需要平衡各方面考慮,希望市民能夠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