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警示︱陳祖光倡多加應用 放權予前線指揮官 有助事故緊急疏散

更新時間:10:17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0:17 2026-03-19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政府耗資1.5億元設立的緊急警示系統未有使用,引起討論。政府昨日回覆立法會指系統已完成升級工程,可發出分區或聯區警示,但表明要審慎使用,避免打擾市民日常生活,若頻繁使用會導致「警示疲勞」。

立法會議員、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祖光今早(19日)於商台節目指出,系統既已設立,如今更有分區發放的功能,建議盡量在合理前提下多加應用,以其曾任多年警務人員的經驗,重大事故時的疏散往往是挑戰之一,若將發放警示權力下放予前線指揮官,會有很大幫助。

陳:災場疏散困難 指揮官最知現場情況

陳祖光形容,分區警示功能「好好用」,應該多加應用。他憶述自己任職警隊時,處理火災等事故,經常希望能疏散某個區域或某棟大廈的民眾,但往往因無法有效接觸所有相關人士而遇上困難。「當時你唔知道佢會唔會好有危險,但係都希望疏散咗佢。」他認為,若當時有分區或更精準的定點系統通知市民,效果會更好,「人命嚟㗎嘛」。

因此他提倡將啟動警示的權力下放,他建議:「開放俾前線指揮官呢,即係話無論係消防又好,警察又好,係救災嘅指揮官去決定是否應用呢,就會最好喇。」他解釋,現場指揮官最清楚災難情況及救援的逼切性,由他們或透過他們向控制中心匯報,再由控制中心覆核後迅速作決定,已經是很好的把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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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警示疲勞」:系統要持續優化 冀做到更精準定點發放

對於政府擔心頻繁使用會導致市民「警報疲勞」,日後對警示「睇都唔睇」,陳祖光認為這需要在便利與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他相信,應將判斷權交予現場指揮官,「呢個係咪需要發出呢?人命或者社會安全係咪比較重要呢?」他指出,拯救生命是最優先的原則,這也是警隊和消防處一直以來的信念。只要合理使用,例如像宏福苑火災一類的地區性災害,系統能幫助災民在危急時刻自行決定是否離開,而非被動地等待救援人員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