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逆線行車︱被控不小心駕駛 罪名較輕?陳家珮:上庭後再回應 無再「揸車」改搭巴士

更新時間:17:39 2026-03-05 HKT
發佈時間:17:39 2026-03-05 HKT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被揭發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她承認涉案,並到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錄取口供。警方今日(5日)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早前以傳票方式控告陳家珮「不小心駕駛」。陳家珮回覆《星島頭條》時表示,目前已無再「揸車」,改為乘搭巴士、地鐵、的士等。

議助團隊「無一個識揸車」

至於有否請司機接載出入,她稱現時有一位以前認識的司機能暫時幫忙接送,惟自己的議助團隊「無一個識揸車」。問及被控「不小心駕駛」是否已算是較輕罪名,陳家珮表示,上庭之前未能回應案件,上庭後會再一併回應。

「不小心駕駛」最高可罰$5000及監禁6個月

根據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違者最高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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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解釋「趕時間開會」 稱確定安全才駛入

陳家珮早前就「逆線行車」事件解釋,原計劃於當日早上8時許泊車後前往附近開會。她稱自己等候一段時間,曾繞行回頭觀察,留意到有3輛消防車停在該路段,形容「消防員正在工作中。」為免打斷他們執行職務,她未有上前查詢,但因趕時間開會,判斷消防車短時間內不會駛離,而該停車場只有一個出入口,故馬上駛進停車場。」她強調當時確定安全才駛入,且沒有阻礙消防人員行動。

當晚致歉:日後嚴謹端正遵守規則

當晚深夜陳家珮亦在社交平台發帖文,表示「向香港廣大市民致歉」,並承認忽視道路規則,作出錯誤判斷。陳家珮之後到港島交通部自首及錄取口供,她就事件向公眾致歉,並稱會改善駕駛態度,短時間不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