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講話|林定國 : 強調行政主導非淡化立法和司法角色 旨在確保各界充分尊重並配合行政長官職能和權力
發佈時間:17:11 2026-01-26 HKT
由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今日( 26日 )早上舉行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發表了重要主題講話,數位嘉賓亦發表了他們的寶貴意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堅持行政主導,其實就是堅持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制定的政治體制,依法辦事。雖然行政主導這四個字並沒有出現在基本法中,但這個根本原則充分體現在《基本法》的具體條文,特別是第四章有關特區政治體制的內容。
行政長官是結合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關鍵
林定國下午於社交平台發文,指行政長官不單是行政機關的首長,更是整個香港特區的首長,《基本法》第48條尤其賦予行政長官重要職權,是有機結合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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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行政主導 並非企圖淡化立法和司法機關重要角色
林定國指出,強調行政主導,並非是企圖淡化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基本法》下的重要角色,而是要令大家更理解、關注、重視和充分尊重及配合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力。
他又舉例,立法機關當然具有監察和制衡行政機關的職能,但按《基本法》第74條,立法會議員在提出法律草案時,如涉及政府政策,必須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司法機關當然要行使獨立審判權,但任何法官的任命,按《基本法》第88條,經由獨立委員會推薦後,必須由行政長官任命。
他強調,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最終目的,是確保整個特區管治團隊在依法各司其職的情況下,同心合力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促進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