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陳振英倡統一市價收購業權 陳克勤:頌雅路西選項絕非「山旮旯」

更新時間:14:10 2026-01-14 HKT
發佈時間:14:10 2026-01-14 HKT

第八屆立法會今(14日)舉行首次會議。行政長官李家超就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支援和善後事宜向立法會發言,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亦提出一項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不少議員在會議上就相關議題發言及建言獻策。首位發言的民建聯主席陳克勤表示,民建聯在災後接觸了超過1,500戶災民,綜合他們的意見後,得出兩大清晰共識,分別是「要快」及「要在大埔原區」,這幾乎是每一位受訪災民的共同心聲。至晚上約7時24分,89名議員完成發言,議案其後亦在大多數立法會議員支持下獲得通過。

陳克勤:頌雅路西可盡快安居災民 是「絕佳方案」

對於政府目前提出的重建選項,陳克勤認為方案已涵蓋不同家庭狀況的需要。他理解居民希望保留原有社區網絡的情感,期望原址重建,但同時指政府提出的10年時間表是一個清晰現實的考量,讓居民能具體衡量等待的成本與價值,「10年時間清晰,讓居民自行考慮是否值得等待」。

至於頌雅路西選項,陳克勤反駁外界對該地點「偏僻」的印象。他以當區立法會議員的身份澄清,頌雅路西選址緊鄰全新的富蝶邨,周邊亦有富亨邨、富善邨等成熟社區,公共交通及社區設施齊備,絕非「山旮旯」,對期望盡快安居的災民而言,是「絕佳方案」。

陳克勤強調,重建方案最重要的一環是讓災民「有得揀」,讚揚政府現時方案並非強逼居民接受,而是提供包括「樓換樓」、換購居屋,甚至是出售業權後購買私人樓宇等多種途徑,讓每個家庭能根據自身意願和環境作出最合適的決定。他強調,「我哋而家重建唔係起一棟樓咁簡單,而係重建居民嘅一個家,而係重建佢哋對未來嘅一份希望,重建佢哋對特區政府嘅信任,對香港嘅期盼」。

陳振英:政府以災前市價統一收購受影響業權

內會主席、G19陳振英認為,重建方案以「原地重建」耗時最久,不利於失去家園的災民。他認為靈活性最高、自主性最強的是,由特區政府以火災前的市價,統一收購所有受影響的業權。在獲得現金後,可以靈活選擇立即置業、先租後買,或等待重建後再購回。

陳振英指,據估算收購1,900多戶約需60億港元。現有賑災基金約剩30億,尚有30億缺口。他認為透過持續募捐、向保險公司索償,預計可收回10億元,政府實際需要補貼的金額約為20億港元,若分攤到每位納稅人,金額將少於1000港元,是值得考慮的方案。

至於火災中暴露出的消防鐘、滅火裝置失靈問題,陳振英建議為消防裝置承辦商設立公開的評級制度,若巡查發現消防系統失靈,承辦商除會被罰款,也應被降級、列入觀察名單,甚至吊銷牌照。他亦建議,要求承辦商將檢查報告等文件上傳至電子平台,以便即時監督,減少逾期未檢的情況。

方國珊倡修訂授權書制度、成立樓宇維修管理局

新界東南議員方國珊建議部門研究讓災民申請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單位,及考慮容許他們申請公屋,並嚴打圍標及貪污。她建議可擴大「招標妥」服務的範圍至監察工程的品質和安全,如工程範圍、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物料標準等。方國珊又建議引入AI系統,參考建築署定期合約工程的工料估算表,及以往招標工程造價,讓市民更易了解市場價。

過去不少社區出現授權書的爭議,包括假授權,她亦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的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書的制度。她認為有需要建立登記系統,並由第三方進行核實,以協助法團與業委會確保相關授權書的合法性。同時建議提高競委會權力,修例加重罰則,提高阻嚇力。方國珊又認為可成立「樓宇維修管理局」,分拆屋宇署部分繁重工作,包括強制驗窗、驗樓、滲水調查、大廈維修等。另外,該局可專責監管樓宇維修顧問公司和承建商,糾正維修生態圈。

劉業強:考慮向受影響家屬提供免息貸款

行會成員、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對於仍有遺體未能確認身份,或有家屬未能辦理保險索償,他建議政府考慮向受影響家屬提供免息貸款,作為保險賠償撥款前的過渡資金,避免家庭因周轉困難陷入困境。他續指,大火對居民心理創傷不容忽視,支持政府加強醫療及情緒支援服務,組織心理學家及社工團隊主動接觸受影響家庭,提供持續心理輔導及創傷評估。

管浩鳴:重建方案要透明 慎用公帑免成先例

選委界管浩鳴表示,社會同情災民,為他們安置是政府絕對的責任,不過如何善用公帑及向市民交代,相信政府也會很困難,但都要透明,讓大家知道最終政府為什麼選擇這個方法,收購價錢方面希望有客觀講法,或引發社會討論。

陳凱欣:成立跨部門、界別常設聯席機制整合資源

選委界陳凱欣建議政府成立一個跨部門、跨界別的常設聯席機制,主動統籌及整合各方資源,包括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慈善組織的服務,強調該機制不應只是臨時性質,而應制度化,以便未來發生災難時能迅速啟動,使災後應變及長遠支援更高效到位。

她又以一個三口之家的案例為例,該家庭決定不等候長達10年的重建,轉而自行購買小型私人單位,但其最大心願仍是能回家「睇一眼」。她強調,政府若能精準掌握每戶實際情況,提供針對性協助,將能讓居民在復原路上感到同行支持,共同邁向重建。

吳傑莊:收回原址不會浪費太多公帑 地皮始終有用

選委界吳傑莊認為,須全面收集居民意見,列出不同安置方案的數據和利弊,不一定要「一刀切」,讓居民考慮、選擇,重新找到安定、安穩、安心的家,盡快回歸正常生活。吳傑莊指,如運用大量公帑需謹慎,立法會亦要把關討論,但相信收回原址不會浪費太多公帑,始終原址地皮會有適當用途,例如若改為社區設施,區內其他地皮就可騰出作其他用途。

體演文出界霍啟剛表示,災民需要的不僅是基本棲身之所,更渴望重建一個真正的「家」。他樂見政府收集受災業主初步意向,並提供不同可行方案。考慮到災民家庭財務狀況和居住需求差異顯著,須提供多元且具彈性的選擇。他亦認同在原址重建存在諸多問題,且耗時極長。

行會成員、工聯會吳秋北表示,針對災民長遠安置問題,工聯會早前透過電訪、家訪及問卷持續跟進各戶需求,並向政府反映意見,向政府提出五項具體方案,包括「原區居屋優先選方案」、「樓換樓方案」、「回購未補地價單位加有限年期白居二資格方案」、「現金回購方案」及「長者住戶公屋方案」,為災民提供多元選擇。

進出口界鍾奇峰建議當局應盡早向保險公司分階段提供調查結果,以便保險公司妥善處理理賠程序。他呼籲政府與立法會攜手合作,修訂現行法例,打破制度中的利益局限、強化樓宇安全及管理。

陳曼琪建議加強利益申報及虛假申報刑責

選委界陳曼琪建議加強利益申報及虛假申報刑責,針對第一類及第二類大額採購及大型維修工程採購,優化《建築物管理條例》附表6B的申報表格,加強法團管理委員會委員、管理公司人員的利益申報及無利害關係申報,亦要提高《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6條虛假陳述或資料的刑罰,現有監禁六個月刑罰過輕,應予以加重。

她續指,在《供應品、貨品及服務採購工作守則》中,建議加入強制利益申報要求及指引,並將違規事實作為民事或刑事舉證依據,同時研究將法定利益申報書送交民政事務總署備存。陳曼琪亦建議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二條中有關「主事人」、「公共機構」、「代理人」及「公職人員」的定義,使其涵蓋法團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管理公司及採購人員等,將大廈管理涉及的圍標、貪污罪行全面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二部分規管,以打擊相關舞弊行為。

選委界簡慧敏認為「原址重建」涉及更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與時間成本,參考英國Grenfell Tower 2017年慘劇近9年後才動工建設紀念場所,可見原址重建確實有其難以推進的現實情況。

選委界何君堯完全贊同包括行政長官及政務司司長所言,強調「有責必究」,認為廉政公署及警方採取果斷行動是對的,不會讓任何人犯了錯仍可逃之夭夭。他認為須在12個月內安置好逾1,900戶的需要,強調不能拖延,應特事特辦,又強調並非「打尖」,稱「無論係白表、綠表,咩表都好啦,總之畀佢優先揀」。他續指,1900多戶一定會意見多多,政府要以行政立法主導,如有需要應在立法會為宏福苑進行立法。

何君堯又形容每個「業主立案法團」如同一個個小特區,指民青局「生了兒子卻不養育」,建議「一業主立案法團一律師」,需每年獲認證,認為社區內許多問題應由太平紳士負責調解,「(太平紳士)不只是探監,要參與社區工作」。惟他解釋該問題是因以往制度累積至今,並非現任局長的錯。

范駿華提4大建議 包括禁用不合規易燃維修物料

選委界范駿華感謝香港市民「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短時間內籌集數以十億計款項和物資。他希望政府以「應幫盡幫」為原則,提供多元協助方案,如提供其他屋苑單位供選擇、提供免息或低息貸款等。

范駿華亦提出4大建議,包括嚴禁在工地使用不合規格的易燃維修物料、在工地劃出「防火區」嚴格指定可進行明火工作範圍、針對大型屋苑維修工程預留足夠防火空間、提早早做好噪音、施工安全等維修工程風險管理。他又贊同陳國基在動議中提及「打破利益藩籬,共同建設更安全的香港」的目標,認為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2022年時提及中央對香港的要求。

地產及建造界黃浩明認為,要達成所有住戶共識幾乎不可能,理解政府目前的想法不會原址重建,特別是涉及近2,000個單位業權收購,過程複雜,若出現爭議並進入司法程序,時間將更難以預估。他又指,由於重建成本高、時間長,加上業權收購可能出現折讓,私人發展商對此類項目興趣不大。

民建聯陳勇表示,除完善建築物條例等相關法規外,大灣區應急管理合作亦至關重要。目前,相關方面已簽署框架協議,未來應進一步推動包括新型科技在內的各項合作,即使技術尚處試驗階段,也應通過多次演練與測試,使其更趨成熟。

姚祖輝倡設「樓宇維修誠信平台」 列承建商等過往記錄

商界(第二)姚祖輝表示,小業主未必有專業的知識,變相靠工程顧問去分析和評分,建議政府應牽頭建立公開透明的「樓宇維修誠信平台」,令到所有的承建商、顧問公司過往的記錄都可以通過平台,公開予公眾知道,令到小業主可以有參考。

紡織及製衣界陳祖恒表示,針對棚網問題,發展局和屋宇署迅速制定抽樣檢查的「三重機制」,他認為暫時由建造業議會集體採購棚網,連同檢測費成本增加了一倍只是短暫過渡。長遠來說,任由市場分散採購,是沒可能等到有足夠數量令價格下降。

陳文宜:應提供組合式支援 取代單一選擇

社福界議員、社聯行政總裁陳文宜認為,政府的工作應從「一體化支援」轉向「多樣性復元」,以應對漫長的重建過程。她指,政府雖提供問卷選項,但選項充滿不確定性,無法解決他們在生活中的艱難感受。即使最快的選項都預計2029年完成,兩年臨時租金補助與重建項目之間存在時間上的「空窗期」,讓居民感到不安。

陳文宜認為,應善用43億基金,成為「希望的資金」,而不僅僅是補貼的數字。資金應投資於「人的復元」,包括為選擇不同方案的居民提供整個過渡期的租金和生活支援,並同時應用於資助長期精神健康服務及建立更智慧的個案協調平台,以實現精準支援。

陳文宜建議,建立透明、參與式的協商機制,成立一個由居民代表、專業人士、區議員和政府組成的正式溝通平台,公開所有評估數據,讓居民在資訊充足的情況下共同商議方案。她又建議政府提供組合式支援,取代單一選擇,針對不同階層,如未補地價的業主、純長者戶等需求,量身訂造政策,讓每戶都能找到可行的出路。並將社區重建納入基金範圍,撥出專款支持社區重建工作,例如租用實體單位設立「另類社區客廳」,重建居民的社交網絡,保留「社區的根」。

陳沛良:當局可積極考慮授權成立專責法人團體

G19、保險界陳沛良表示,希望政府盡快收集並綜合居民意見後,考慮居民的適切需要、資金的妥善運用、方案的可行性和時間性,可以在短期內定出安置方案,各部門亦應精簡程序、提速提效去落實。他以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火事件為例,在2017年火災發生後,直至2025年9月才啟動大樓拆除工程,相關重建、調查檢控以及制度改革等工作及法律程序道路漫長,認為非常不理想,對居民來說亦是一種折磨。

他指出原址重建背後涉及的問題及成本,值得社會深思,建議當局可積極考慮為宏福苑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成立專責法人團體,從而考慮向全數宏福苑業主收購業權,統一處理收購賠償及保險索賠等複雜事宜,簡化程序,加快處理,實現盡快安置的共同意願。

黃錦良:全面加強防災教育 設「跨校及社區聯合演練」制度

選委界黃錦良認為,學校防災教育散落在不同科目中,內容比較零碎,而且欠缺災害實戰演練與情境體驗。為防止悲劇重演,必須全面加強防災教育,提升師生防災意識和能力,未來亦可考慮設立「跨校及社區聯合演練」制度,定期舉辦針對不同災害情境的演練,讓師生和居民在真實情境下學習判斷和協作,進一步提升應變能力。

選委界陳祖光建議,全面提升消防和警察在大型火警中的協同訓練和裝備支援,確保前線人員在極端環境中,仍有足夠的安全保障和決策支援。他強調,「火災照出制度的陰影,每一位死者都是被制度遺忘的香港人」,他亦懇請立法會議員,勿讓宏福苑火災隨記憶消逝,亦不可以讓悲劇僅成新聞,更加不可以讓血淚換不來改革。他盼以行動告慰亡者,以制度改革重塑安全,承擔重建信任 。

選委界莊家彬表示,早前留意到一名青年人在火災喪失父母,每天生活覺得如行屍走肉般,找不到生活的重心和屬於自己的家,強調受災青年的精神健康需長期關顧,並非媒體閃燈離開後就將他們忘記,建議政府可以參照精神健康支援熱線、照護者支援專線,專門為青年建立一條長期運作的24小時災後情緒支援專線等。

有意見指災民已獲不少資助  姚銘 : 要以同理心對待災民

民建聯姚銘留意到,有意見認為災民已獲得不少資助,冷言冷語。他認為,要以同理心對待災民,「我們身處香港,都是一家人」。當局在運用公帑協助居民重建家園時,要顧及資源運用,要顧及公眾觀感,也要顧及居民福祉,要找出「最大公約數」,未必有十全十美的方案,但可以追求盡善盡美的安排。

他認為,善後的關鍵,在於「有得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況,「有人想住返大埔,有人希望拿現金補償」,如果原址重建要等10年,並非所有人都能等。認為政府不為居民作決定,要提供清晰資訊,要有不同選擇,令居民在掌握充足資訊下,表達自己傾向的選擇。

郭芙蓉:加強社工災後創傷方面專業培訓

另一民建聯議員郭芙蓉強調,任何方案都必須以災民的意願和迫切需求為依歸,並提供清晰的時間表和操作細節,避免他們陷入長期的不確定性中。由於最終方案涉及複雜的業權和法律問題,需時處理,因此必須強化過渡期的安排,確保災民有穩定的居所、持續的社工跟進和適當的精神支援。

她指出,相關求助熱線和通訊軟體收到了約750宗與火災相關的求助,反映災民和家屬的心理創傷不容忽視。應加強社工在災後創傷方面的專業培訓,並以個案為本,長期跟進受災家庭。

郭芙蓉表示,支持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不僅要理清責任,更要全面檢視舊樓的消防安全標準、維修工程的招標和監管過程,找出系統性的漏洞。敦促政府加快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提升物業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問責要求,重建公眾信心。

民建聯郭芙蓉。
民建聯郭芙蓉。
民建聯植潔鈴。
民建聯植潔鈴。

植潔鈴:參考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做法 限制每人可持有授權票數量

民建聯植潔鈴表示,關於大廈維修制度漏洞的議題,市民已反映多年,期待解決多時。她認為應從制度根本進行改革,尤其在授權票制度方面。除應增加授權票的透明度,並加強偽造文書的刑事罰則外,亦可考慮借鑒澳洲、新加坡等地的經驗,限制每人可持有的授權票數量,防止制度被濫用,避免有心人透過收集大量授權票而過度放大個人影響力,從而保障每位業主的正當權益。

植潔鈴表示,現時有關樓宇大維修相關的決議必須由至少5%業主親身投票通過做法,並不足夠杜絕有人收集大量委任代表票的漏洞﹐建議政府可參考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做法,引入對每人可持有授權票數量的限制。她提到在當地,若業主立案法團的單位總數超過20個,每人可持有的授權票數目不得超過單位總數的5%;新加坡的限制更為嚴格,上限為2%,故設立同一人可持有授權票的數量上限,有助避免有人濫用制度、收集大量授權票,從而剝削業主的實際權益。

卜國明:制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須住滿一定年期

工程界卜國明建議,限制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須住滿一定年期,防止不良分子滲入,強化第三方獨立機構,如市區重建局「招標妥」在大型維修工程中的參與角色,協助並制衡法團發加強民政署、屋宇署、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協作等。


莊豪鋒:引入玻璃纖維物料

實政圓桌莊豪鋒表示,針對政府提出的建築物料監管,發展局將檢視建築物料監管機制,並與建造業議會推薦棚網供應商名單。他指業界目前常用的聚乙烯棚網易燃,且阻燃性難以憑肉眼分辨,而玻璃纖維物料在阻燃性與耐用度方面表現更佳,建議政府在制定推薦名單時,可考慮引入此類更安全的物料選項,以提升工程安全水平。

邵家輝倡透過土地出售增加安置資金

自由黨邵家輝表示,目前相關籌款連同政府撥款共約43億元,已使用約12億元,餘款約30億元。若以1,984戶計算,平均每戶可得約150萬元,但他認為此金額不足以協助居民購置單位。他建議可考慮善用土地資源,例如透過土地出售或發展項目增值,以增加安置資金的來源,進一步協助居民實現置業願望。

選委界劉智鵬指,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議員關注法規制度是否出問題,包括圍標、欺詐、賄賂、失職、防火設施失效等。他表示,相關問題都有法例規管,政府亦有執管措施,代表相關法規及執行方案曾在議事廳反覆討論,並得到通過,稱「曾得到議員普遍支持的法規,都被議員普遍地質疑,政府官員也以今日打倒昨日的氣概,承諾修訂相關法規和條例。」認為如此「弔詭」的事情,是政府、議會、市民,以致整個社會都要思考的問題。關注是否時移世易下,出現立法時未能預料的情況,質疑政府制定法規同時,若能積極扮演執行者角色,「問題會唔會迎刃而解?大埔火災發生嘅災難係咪可以避免?」

記者:李健威、黃子龍
攝影:盧江球、汪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