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陈振英倡统一市价收购业权 陈克勤:颂雅路西选项绝非「山旮旯」

更新时间:14:10 2026-01-14 HKT
发布时间:14:10 2026-01-14 HKT

第八届立法会今(14日)举行首次会议。行政长官李家超就大埔宏福苑火灾的支援和善后事宜向立法会发言,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亦提出一项有关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议案。不少议员在会议上就相关议题发言及建言献策。首位发言的民建联主席陈克勤表示,民建联在灾后接触了超过1,500户灾民,综合他们的意见后,得出两大清晰共识,分别是「要快」及「要在大埔原区」,这几乎是每一位受访灾民的共同心声。

陈克勤:颂雅路西可尽快安居灾民 是「绝佳方案」

对于政府目前提出的重建选项,陈克勤认为方案已涵盖不同家庭状况的需要。他理解居民希望保留原有社区网络的情感,期望原址重建,但同时指政府提出的10年时间表是一个清晰现实的考量,让居民能具体衡量等待的成本与价值,「10年时间清晰,让居民自行考虑是否值得等待」。

至于颂雅路西选项,陈克勤反驳外界对该地点「偏僻」的印象。他以当区立法会议员的身份澄清,颂雅路西选址紧邻全新的富蝶邨,周边亦有富亨邨、富善邨等成熟社区,公共交通及社区设施齐备,绝非「山旮旯」,对期望尽快安居的灾民而言,是「绝佳方案」。

陈克勤强调,重建方案最重要的一环是让灾民「有得拣」,赞扬政府现时方案并非强逼居民接受,而是提供包括「楼换楼」、换购居屋,甚至是出售业权后购买私人楼宇等多种途径,让每个家庭能根据自身意愿和环境作出最合适的决定。他强调,「我哋而家重建唔系起一栋楼咁简单,而系重建居民嘅一个家,而系重建佢哋对未来嘅一份希望,重建佢哋对特区政府嘅信任,对香港嘅期盼」。

陈振英:政府以灾前市价统一收购受影响业权

内会主席、G19陈振英认为,重建方案以「原地重建」耗时最久,不利于失去家园的灾民。他认为灵活性最高、自主性最强的是,由特区政府以火灾前的市价,统一收购所有受影响的业权。在获得现金后,可以灵活选择立即置业、先租后买,或等待重建后再购回。

陈振英指,据估算收购1,900多户约需60亿港元。现有赈灾基金约剩30亿,尚有30亿缺口。他认为透过持续募捐、向保险公司索偿,预计可收回10亿元,政府实际需要补贴的金额约为20亿港元,若分摊到每位纳税人,金额将少于1000港元,是值得考虑的方案。

至于火灾中暴露出的消防钟、灭火装置失灵问题,陈振英建议为消防装置承办商设立公开的评级制度,若巡查发现消防系统失灵,承办商除会被罚款,也应被降级、列入观察名单,甚至吊销牌照。他亦建议,要求承办商将检查报告等文件上传至电子平台,以便即时监督,减少逾期未检的情况。

方国珊倡修订授权书制度、成立楼宇维修管理局

新界东南议员方国珊建议部门研究让灾民申请在二手市场购买居屋单位,及考虑容许他们申请公屋,并严打围标及贪污。她建议可扩大「招标妥」服务的范围至监察工程的品质和安全,如工程范围、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物料标准等。方国珊又建议引入AI系统,参考建筑署定期合约工程的工料估算表,及以往招标工程造价,让市民更易了解市场价。

过去不少社区出现授权书的争议,包括假授权,她亦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的委任代表文书,即授权书的制度。她认为有需要建立登记系统,并由第三方进行核实,以协助法团与业委会确保相关授权书的合法性。同时建议提高竞委会权力,修例加重罚则,提高阻吓力。方国珊又认为可成立「楼宇维修管理局」,分拆屋宇署部分繁重工作,包括强制验窗、验楼、渗水调查、大厦维修等。另外,该局可专责监管楼宇维修顾问公司和承建商,纠正维修生态圈。

刘业强:考虑向受影响家属提供免息贷款

行会成员、新界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表示,对于仍有遗体未能确认身份,或有家属未能办理保险索偿,他建议政府考虑向受影响家属提供免息贷款,作为保险赔偿拨款前的过渡资金,避免家庭因周转困难陷入困境。他续指,大火对居民心理创伤不容忽视,支持政府加强医疗及情绪支援服务,组织心理学家及社工团队主动接触受影响家庭,提供持续心理辅导及创伤评估。

管浩鸣:重建方案要透明 慎用公帑免成先例

选委界管浩鸣表示,社会同情灾民,为他们安置是政府绝对的责任,不过如何善用公帑及向市民交代,相信政府也会很困难,但都要透明,让大家知道最终政府为什么选择这个方法,收购价钱方面希望有客观讲法,或引发社会讨论。

陈凯欣:成立跨部门、界别常设联席机制整合资源

选委界陈凯欣建议政府成立一个跨部门、跨界别的常设联席机制,主动统筹及整合各方资源,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及慈善组织的服务,强调该机制不应只是临时性质,而应制度化,以便未来发生灾难时能迅速启动,使灾后应变及长远支援更高效到位。

她又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案例为例,该家庭决定不等候长达10年的重建,转而自行购买小型私人单位,但其最大心愿仍是能回家「睇一眼」。她强调,政府若能精准掌握每户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协助,将能让居民在复原路上感到同行支持,共同迈向重建。

吴杰庄:收回原址不会浪费太多公帑 地皮始终有用

选委界吴杰庄认为,须全面收集居民意见,列出不同安置方案的数据和利弊,不一定要「一刀切」,让居民考虑、选择,重新找到安定、安稳、安心的家,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吴杰庄指,如运用大量公帑需谨慎,立法会亦要把关讨论,但相信收回原址不会浪费太多公帑,始终原址地皮会有适当用途,例如若改为社区设施,区内其他地皮就可腾出作其他用途。

体演文出界霍启刚表示,灾民需要的不仅是基本栖身之所,更渴望重建一个真正的「家」。他乐见政府收集受灾业主初步意向,并提供不同可行方案。考虑到灾民家庭财务状况和居住需求差异显著,须提供多元且具弹性的选择。他亦认同在原址重建存在诸多问题,且耗时极长。

行会成员、工联会吴秋北表示,针对灾民长远安置问题,工联会早前透过电访、家访及问卷持续跟进各户需求,并向政府反映意见,向政府提出五项具体方案,包括「原区居屋优先选方案」、「楼换楼方案」、「回购未补地价单位加有限年期白居二资格方案」、「现金回购方案」及「长者住户公屋方案」,为灾民提供多元选择。

进出口界钟奇峰建议当局应尽早向保险公司分阶段提供调查结果,以便保险公司妥善处理理赔程序。他呼吁政府与立法会携手合作,修订现行法例,打破制度中的利益局限、强化楼宇安全及管理。

陈曼琪建议加强利益申报及虚假申报刑责

选委界陈曼琪建议加强利益申报及虚假申报刑责,针对第一类及第二类大额采购及大型维修工程采购,优化《建筑物管理条例》附表6B的申报表格,加强法团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公司人员的利益申报及无利害关系申报,亦要提高《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6条虚假陈述或资料的刑罚,现有监禁六个月刑罚过轻,应予以加重。

她续指,在《供应品、货品及服务采购工作守则》中,建议加入强制利益申报要求及指引,并将违规事实作为民事或刑事举证依据,同时研究将法定利益申报书送交民政事务总署备存。陈曼琪亦建议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二条中有关「主事人」、「公共机构」、「代理人」及「公职人员」的定义,使其涵盖法团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管理公司及采购人员等,将大厦管理涉及的围标、贪污罪行全面纳入《防止贿赂条例》第二部分规管,以打击相关舞弊行为。

选委界简慧敏认为「原址重建」涉及更大的法律不确定性与时间成本,参考英国Grenfell Tower 2017年惨剧近9年后才动工建设纪念场所,可见原址重建确实有其难以推进的现实情况。

选委界何君尧完全赞同包括行政长官及政务司司长所言,强调「有责必究」,认为廉政公署及警方采取果断行动是对的,不会让任何人犯了错仍可逃之夭夭。他认为须在12个月内安置好逾1,900户的需要,强调不能拖延,应特事特办,又强调并非「打尖」,称「无论系白表、绿表,咩表都好啦,总之畀佢优先拣」。他续指,1900多户一定会意见多多,政府要以行政立法主导,如有需要应在立法会为宏福苑进行立法。

何君尧又形容每个「业主立案法团」如同一个个小特区,指民青局「生了儿子却不养育」,建议「一业主立案法团一律师」,需每年获认证,认为社区内许多问题应由太平绅士负责调解,「(太平绅士)不只是探监,要参与社区工作」。惟他解释该问题是因以往制度累积至今,并非现任局长的错。

范骏华提4大建议 包括禁用不合规易燃维修物料

选委界范骏华感谢香港市民「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短时间内筹集数以十亿计款项和物资。他希望政府以「应帮尽帮」为原则,提供多元协助方案,如提供其他屋苑单位供选择、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等。

范骏华亦提出4大建议,包括严禁在工地使用不合规格的易燃维修物料、在工地划出「防火区」严格指定可进行明火工作范围、针对大型屋苑维修工程预留足够防火空间、提早早做好噪音、施工安全等维修工程风险管理。他又赞同陈国基在动议中提及「打破利益藩篱,共同建设更安全的香港」的目标,认为符合国家主席习近平2022年时提及中央对香港的要求。

地产及建造界黄浩明认为,要达成所有住户共识几乎不可能,理解政府目前的想法不会原址重建,特别是涉及近2,000个单位业权收购,过程复杂,若出现争议并进入司法程序,时间将更难以预估。他又指,由于重建成本高、时间长,加上业权收购可能出现折让,私人发展商对此类项目兴趣不大。

民建联陈勇表示,除完善建筑物条例等相关法规外,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亦至关重要。目前,相关方面已签署框架协议,未来应进一步推动包括新型科技在内的各项合作,即使技术尚处试验阶段,也应通过多次演练与测试,使其更趋成熟。

姚祖辉倡设「楼宇维修诚信平台」 列承建商等过往记录

商界(第二)姚祖辉表示,小业主未必有专业的知识,变相靠工程顾问去分析和评分,建议政府应牵头建立公开透明的「楼宇维修诚信平台」,令到所有的承建商、顾问公司过往的记录都可以通过平台,公开予公众知道,令到小业主可以有参考。

纺织及制衣界陈祖恒表示,针对棚网问题,发展局和屋宇署迅速制定抽样检查的「三重机制」,他认为暂时由建造业议会集体采购棚网,连同检测费成本增加了一倍只是短暂过渡。长远来说,任由市场分散采购,是没可能等到有足够数量令价格下降。

陈文宜:应提供组合式支援 取代单一选择

社福界议员、社联行政总裁陈文宜认为,政府的工作应从「一体化支援」转向「多样性复元」,以应对漫长的重建过程。她指,政府虽提供问卷选项,但选项充满不确定性,无法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艰难感受。即使最快的选项都预计2029年完成,两年临时租金补助与重建项目之间存在时间上的「空窗期」,让居民感到不安。

陈文宜认为,应善用43亿基金,成为「希望的资金」,而不仅仅是补贴的数字。资金应投资于「人的复元」,包括为选择不同方案的居民提供整个过渡期的租金和生活支援,并同时应用于资助长期精神健康服务及建立更智慧的个案协调平台,以实现精准支援。

陈文宜建议,建立透明、参与式的协商机制,成立一个由居民代表、专业人士、区议员和政府组成的正式沟通平台,公开所有评估数据,让居民在资讯充足的情况下共同商议方案。她又建议政府提供组合式支援,取代单一选择,针对不同阶层,如未补地价的业主、纯长者户等需求,量身订造政策,让每户都能找到可行的出路。并将社区重建纳入基金范围,拨出专款支持社区重建工作,例如租用实体单位设立「另类社区客厅」,重建居民的社交网络,保留「社区的根」。

陈沛良:当局可积极考虑授权成立专责法人团体

G19、保险界陈沛良表示,希望政府尽快收集并综合居民意见后,考虑居民的适切需要、资金的妥善运用、方案的可行性和时间性,可以在短期内定出安置方案,各部门亦应精简程序、提速提效去落实。他以英国伦敦格伦费尔大火事件为例,在2017年火灾发生后,直至2025年9月才启动大楼拆除工程,相关重建、调查检控以及制度改革等工作及法律程序道路漫长,认为非常不理想,对居民来说亦是一种折磨。

他指出原址重建背后涉及的问题及成本,值得社会深思,建议当局可积极考虑为宏福苑订立专属法例,授权成立专责法人团体,从而考虑向全数宏福苑业主收购业权,统一处理收购赔偿及保险索赔等复杂事宜,简化程序,加快处理,实现尽快安置的共同意愿。

黄锦良:全面加强防灾教育 设「跨校及社区联合演练」制度

选委界黄锦良认为,学校防灾教育散落在不同科目中,内容比较零碎,而且欠缺灾害实战演练与情境体验。为防止悲剧重演,必须全面加强防灾教育,提升师生防灾意识和能力,未来亦可考虑设立「跨校及社区联合演练」制度,定期举办针对不同灾害情境的演练,让师生和居民在真实情境下学习判断和协作,进一步提升应变能力。

选委界陈祖光建议,全面提升消防和警察在大型火警中的协同训练和装备支援,确保前线人员在极端环境中,仍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和决策支援。他强调,「火灾照出制度的阴影,每一位死者都是被制度遗忘的香港人」,他亦恳请立法会议员,勿让宏福苑火灾随记忆消逝,亦不可以让悲剧仅成新闻,更加不可以让血泪换不来改革。他盼以行动告慰亡者,以制度改革重塑安全,承担重建信任 。

选委界庄家彬表示,早前留意到一名青年人在火灾丧失父母,每天生活觉得如行尸走肉般,找不到生活的重心和属于自己的家,强调受灾青年的精神健康需长期关顾,并非媒体闪灯离开后就将他们忘记,建议政府可以参照精神健康支援热线、照护者支援专线,专门为青年建立一条长期运作的24小时灾后情绪支援专线等。

有意见指灾民已获不少资助  姚铭 : 要以同理心对待灾民

民建联姚铭留意到,有意见认为灾民已获得不少资助,冷言冷语。他认为,要以同理心对待灾民,「我们身处香港,都是一家人」。当局在运用公帑协助居民重建家园时,要顾及资源运用,要顾及公众观感,也要顾及居民福祉,要找出「最大公约数」,未必有十全十美的方案,但可以追求尽善尽美的安排。

他认为,善后的关键,在于「有得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况,「有人想住返大埔,有人希望拿现金补偿」,如果原址重建要等10年,并非所有人都能等。认为政府不为居民作决定,要提供清晰资讯,要有不同选择,令居民在掌握充足资讯下,表达自己倾向的选择。

郭芙蓉:加强社工灾后创伤方面专业培训

另一民建联议员郭芙蓉强调,任何方案都必须以灾民的意愿和迫切需求为依归,并提供清晰的时间表和操作细节,避免他们陷入长期的不确定性中。由于最终方案涉及复杂的业权和法律问题,需时处理,因此必须强化过渡期的安排,确保灾民有稳定的居所、持续的社工跟进和适当的精神支援。

她指出,相关求助热线和通讯软体收到了约750宗与火灾相关的求助,反映灾民和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容忽视。应加强社工在灾后创伤方面的专业培训,并以个案为本,长期跟进受灾家庭。

郭芙蓉表示,支持政府成立独立委员会,不仅要理清责任,更要全面检视旧楼的消防安全标准、维修工程的招标和监管过程,找出系统性的漏洞。敦促政府加快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问责要求,重建公众信心。

植洁铃:参考澳洲新南威尔斯州做法 限制每人可持有授权票数量

民建联植洁铃表示,关于大厦维修制度漏洞的议题,市民已反映多年,期待解决多时。她认为应从制度根本进行改革,尤其在授权票制度方面。除应增加授权票的透明度,并加强伪造文书的刑事罚则外,亦可考虑借鉴澳洲、新加坡等地的经验,限制每人可持有的授权票数量,防止制度被滥用,避免有心人透过收集大量授权票而过度放大个人影响力,从而保障每位业主的正当权益。

植洁铃表示,现时有关楼宇大维修相关的决议必须由至少5%业主亲身投票通过做法,并不足够杜绝有人收集大量委任代表票的漏洞﹐建议政府可参考澳洲新南威尔斯州的做法,引入对每人可持有授权票数量的限制。她提到在当地,若业主立案法团的单位总数超过20个,每人可持有的授权票数目不得超过单位总数的5%;新加坡的限制更为严格,上限为2%,故设立同一人可持有授权票的数量上限,有助避免有人滥用制度、收集大量授权票,从而剥削业主的实际权益。

记者:李健威、黄子龙
摄影:卢江球、汪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