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公務員總工會動員造勢活動 稱可助會員申「特許缺勤」 政府:不符規例
發佈時間:13:11 2025-10-29 HKT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行政長官李家超昨(29日)發信呼籲所有公務員投票,公務員總工會主席馮傳宗今日(29日)向會員及其朋友家屬發出呼籲,號召積極參與兩項支持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活動。
將協助出席活動公務員會員申請特許缺勤
首項活動為11月6日上午10時於禮頓山社區會堂舉行的「勞工界全力支持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活動。馮傳宗表示,若參與者為公務員會員,將協助申請特許缺勤,鼓勵直接前往會場,目標動員60至100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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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11月6日舉行的活動尤其緊急」
文中提及,工會將組織親朋好友與工會成員在下月中下旬到旺角、銅鑼灣及尖沙嘴設置街站,呼籲香港市民和公務員踴躍投票,更強調「11月6日舉行的活動尤其緊急,請各位朋友在周日前提供出席人數。」
他又指,工會將提交參與以上兩個活動的「義舉」人員名單給特首李家超參考,希望他知道香港市民和同事支持行政長官與特區政府施政的實質作為和努力。
公務員事務局:批核程序不涉特許缺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指,若公務員(包括工會代表)在工作時間出席與職務相關的活動而需暫時離開工作崗位,須向其所屬部門申請;部門管方在考慮運作需要後,如認為情況許可會予以批准。有關批核程序同時適用於公務員應邀參加與選舉相關的官方活動。以上批核程序並不涉及《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111條下的特許缺勤。
當局表示,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111條的特許缺勤只適用於在該條指明情況的缺勤,例如擔任輔助部隊職務或陪審員、出席紀律聆訊、在檢疫中心的強制性隔離、參加內部招聘考試、參加某些體育及文化活動以及專業性質的國際會議、或參加勞工教育會議等。
此外,公務員工會組織的選舉宣傳活動須在公餘時間邀請公務員以個人身份參與,過程中不能使用公共資源。政府從來沒有要求亦不會收集公務員參加公務員工會活動的名單。
當局續指,個別公務員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與本身職務並無利益衝突的政治或助選活動,但對於某些公務員,尤其是直接參與制定和推行政策、維持法紀和身處決策階層的公務員,則被禁止參與任何政治及助選活動,確保他們不會因參與政治活動而引起利益衝突。這些人員包括所有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以及警務處的紀律部隊人員。一般而言,以上規定同樣適用於公務員以工會主席或成員的身分行事。
記者:黃子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