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澳洲和英國對兩名通緝犯提供庇護 陳國基召見兩國總領事表不滿

更新時間:05:42 2025-08-19 HKT
發佈時間:05:42 2025-08-19 HKT

兩名香港通緝犯許智峯及鍾翰林早前獲得外國提供庇護。特區政府表示,就兩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竄逃海外的香港通緝犯,分別獲澳洲和英國提供庇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發言人周一(18日)表示強烈反對。

發言人表示,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下午分別召見澳洲駐港總領事韋嘉鋒及英國駐港總領事戴偉紳。會上,陳國基嚴正指出,特區政府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形式包庇罪犯,亦對以任何藉口包庇罪犯的行徑表示強烈不滿。他重申,包庇行為等同是讓某些人或組織不需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的特權。澳洲和英國在包庇有關罪犯方面的所作所為,是徹徹底底地踐踏法治原則和違反法治精神,絕不利於香港特區和兩地政府的關係。

陳國基向兩國駐港總領事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逃海外的罪犯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香港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包括向法院申請拘捕令,通緝有關人士,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

同時,任何拘捕和檢控均基於事實和證據,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思想或言論無關。而任何被控觸犯法例的人均會獲公開及公平的審訊。香港法院會一如既往,以其良好的法治精神及人權保障,獨立地、公平公正地處理所有案件。香港並不存在政治迫害。

陳國基在會上重申,人權在香港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權利和自由,但是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特區政府對其犯罪行為絕不姑息,一定追究到底,並採取一切可行方法緝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

陳國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強烈要求外國政府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有出席上述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