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執行《國安法》沒先例可循 政府有必要完善處理程序
更新時間:09:56 2025-03-08 HKT
發佈時間:09:56 2025-03-08 HKT
發佈時間:09:56 2025-03-08 HKT

已解散的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三名被告被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律政司司長張國鈞今早(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會審視判決,並審視執行機制。因《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屬相對比較新的法律制度,很多條文在執行上,執法機關都沒有先例可循。若過程中受到質疑,法官也有機會認為條文的解釋未必是正確,尤其是終審法院法官,政府有必要去完善執法機關處理的程序,令《國安法》執行時更符合法律要求,這是香港法理進程的一部分。律政司亦有推出網頁,為國家安全法案案例摘要,將有關國家安全法例的案例作撮要,令巿民明白法院怎樣理解條文,業界人士也更容易找到案例,要以用積極態度看待事件。
張國鈞又稱,因為國家安全的威脅是會不斷變化,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不會有完成式,只能夠有進行式,不斷去檢視以維護國家安全,今次案件也可以說是維護國家安全進行式的一部份。他又指,隨著過去五年,累積越來越多案例,社會各界越發理解《國安法》,但國安風險仍然存在,因此每年透過國家安全的教育日向大眾警醒。
冀年中啟動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至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及體育爭議解決的先導計劃,張國鈞稱期望今年內啟動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希望可在年中物色適合的仲裁機構,在本港開展體育爭議的相關服務。政府會向有興趣的仲裁機構發出邀請,當中須符合的條件包括,與體育界有緊密的聯繫、具備海內外的體育網絡,以及以公益的性質參與,以鼓勵運動員參與;張國鈞又希望在今年內在體育界進行教育宣傳,體育會可先修改章程,加入條款,若出現紛爭時可經仲裁解決,以完善體育總會管治的一部分。
他又提到體育仲裁的優點是處理時間快,若按傳統一般仲裁或法院審理,可能需時一年時間,而體育仲裁則可能在幾日至一星期內完成;同時亦可配合科技,通過科技讓身處海外的運動員以線上的形式出席爭議解決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