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諮詢期即日起至2.28 李家超:立法已不能再等 非針對任何國家

更新時間:09:55 2024-01-30
發佈時間:09:55 2024-01-30

政府今年內會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特首李家超今日(30日)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交代詳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有出席。李家超宣布諮詢期正式展開,至2月28日。

23條立法︱李家超:不是針對任何國家

【11:05】被問及如何評估立法對恒指的影響,李家超指任何經濟活動都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不安全和不穩定只會對經濟有壞影響,包括戰爭,而有衝突的地方對經濟發展一定有負面影響。他強調《香港國安法》及23條立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正正幫助營商環境,讓任何人可以在本港自由地發展經濟活動。

至於股票市場的波動,李家超強調股票市場涉及許多因素,包括利息是否高企、環球環境有否風險及壓力、供應鏈有否被阻礙、戰爭等等,又指人是流動的,在戰爭地區人們都是走向安全地方,如本港是安全和穩定的環境,對發展必然有利。

【10:58】對於特區政府為何會選擇在這個時候推動23條立法,會否擔心立法後會影響本港經濟。李家超表示,有關立法工作已等了26年,形容社會不能再等了(It is for 26 years we have been waiting, we should not wait any longer)。

李家超又指社會仍然記得2019年的教訓,形容「我們不想再經歷那種痛苦的經歷」,他又指全球許多國家經常更新他們的法律,以確保能夠應付新的情勢。他指,如果沒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無論什麼正面因素,「都是虛假的、都是空中樓閣,都是在浮沙上建立的一些假象」, 因此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對經濟發展必然有利,直言相信沒有一個人可以反對這個道理。

【10:48】至於境外干預罪,被問及是否在國外發表聲明已是觸犯條例,李家超指不同人士發表批評,甚至可能是很尖銳的批評也是容許的,指一向歡迎對政府有不同的意見,「負面的意見也好,正面的意見也好」,更指每日都有報紙、媒體對政府某些做法提出不同意見。他強調觸犯法例的標準是有否「有意圖」、「用心」,指沒有意圖危險國家安全,在法律內是容許的,又舉例指有法國商會因沒有意圖危險國家安全,因而不擔心。他重申本地或外國人提出任何意見,如沒有打算危害國家安全,就不需要有任何顧慮。

至於諮詢解說工作,李家超表示會全面發揮,盡量做好,運用實體、線上形式進行諮詢,盡量接觸更多人;在國外方面,會接受國外訪問;他相信除政府官員外本港對該方面有認識、表示支持、或對條文有看法的人,都很樂意向外國媒體去解說。更強調「會認真、大量咁做」。

 ▼▼▼23條立法章節▼▼▼

李家超:不會將被捕人送往內地

【10:40】被問到立法是否視美英等西方國家為假想敵,李家超指:「不是針對個別國家,我們只是保護自己」,如果其他國家不針對香港固然好,而且應該,因為世界應該和平共處,「我唔希望人哋煩我哋,但到人哋煩我哋時,都要有法律處理。」他希望市民明白國家安全風險是複雜,且真實及嚴峻。

【10:37】被問及有否明確時間表,會否希望可以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李家超指諮詢期很適合,續指社會普遍對23條有共識,重申需要「早一日,得一日」,因曾經歷2019年的「港版顏色革命」,明白國家安全真的需要維護其重要性、國家安全風險的真實性,更指危機可能突如其來發生。他又指地沿政治日益嚴峻,指短板「早一日填咗佢」是好事;他又表示會審視意見,填短板補不足,指重要是所提出的意見是否本身未包含在立法條例內。他又期望,立法會可以早日審議完畢,填補不足。

李家超指,23條列明案件在香港審理,不會將被捕人送往內地。

【10:35】被問及現時本港面臨哪些國家安全問題,李家超表示現時本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分開境外、境內兩部分。他指包括美國中情局和英國的情報單位,已針對中國和香港進行大量的情報工作,又指本港經歷過2019年的「黑暴」,認為外國代理人以及「港獨」這思想還潛伏在香港社會。

李家超又指法庭現時仍正審議部分案件,包括「光城者」等,需防範孤狼式的攻擊;又提到需要把立法的解說清晰是重要的。

【10:29】李家超指,諮詢期由今日至2月28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盧江球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盧江球攝

「煽惑叛亂罪」對象由警員擴至制定政策的公職人員

【10:27】第8章涉及相稱域外效力;第9章會提及一些維護國安經驗的短板和不足,如較長時間完成搜證、決定是否起訴等。

【10:20】鄧炳強指,諮詢文件分9章。第1、2章提及憲制責任、立法的必要性,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第3至7章是就罪行方面提出的建議,大部分都是完善現行法例,亦會按香港實際情況需要,新增一些罪行。

第3章叛國,涉及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第9條,包括修改一些不合時宜的提述,如殖民管治時間的用字;第4章涉及叛亂罪,同樣要完善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另外亦要調整煽惑叛離相關罪行,要擴闊範圍,「煽惑叛亂罪」對象由警員擴至制定政策的公職人員。

第5章是國家機密方面,涉及完善《官方機密條例》,詳細定義國家機密,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第6章是間諜相關罪行,同樣是完善《官方機密條例》,禁止在外部勢力影響下發布虛假、誤導資訊等。另外會禁止一些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涉及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行為,建議在現有罪行,如「不誠實使用電腦」上作一些完善,有效應對風險,增加阻嚇力。

第7章涉及「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透過境外活動破壞香港事務,包括司法決定、選舉等。政府亦會完善現行《社團條例》,與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聯繫會受到限制。

 

23條立法︱將包含9大章節 包括防止境外力量干預選舉

【10:15】林定國指,香港國安法直接涵蓋23條規定的2項罪行,即顛覆國家政權和分裂國家罪,無須再進行立法,但也要禁止其他未涵蓋的行為。

此外,本地法律和普通法制度必須與國安法緊密銜接及兼容互補。立法工作亦要完善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他強調,行使人權亦不是絕對,不得違反法律。

【10:09】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立法工作要盡快完成,這是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而且香港面對實質的國安風險。全國人大5.28決定的重點,包括建立維護國安的機構和執行機制。《香港國安法》第3條款重申,香港附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此外,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按本法規定,有效懲治危害國安活動。

【10:06】立法將會採取以下原則:

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依法保障人權及各項自由;與其他香港法律渾然一體;綜合考慮香港現時法律、實際情況及外國相關法律。

李家超指,立法工作將涉及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罪行改為成文法。文件會給予一些外國例子作為參考,以及解釋一些現行法制的不足。

【10:01】李家超指,政府今日正式展開公眾諮詢,稍後公布諮詢文件,下午到立法會作詳細介紹,感謝立法會主席、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合作。他指,這是香港必須做的憲制責任。2019年「黑暴」事件可見,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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