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怎樣才算「虐兒」? 個案拆解虐兒界線釐清疑慮
發佈時間:17:28 2026-05-18 HKT
虐兒|父母對子女的愛毋庸置疑。然而在壓力、情緒的影響下,部分家長或會失控,繼而做出傷害孩子的行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年初正式實施,家長最關心的莫過於怎樣才算「虐兒」?如何界定「管教」與「虐待」?過來人Sarah、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曾迦慧、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專業項目經理岑穎忻姑娘,各自分享了他們的個人經驗和建議,希望藉此釐清大家的疑慮。
認識《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條例規定社工、教師、醫護等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工作時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相關風險,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未能依例舉報者,最高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過來人分享:當丈夫失控時沒有選擇迴避
在媽媽Sarah(化名)面前,五歲的藍藍(化名)可以放心玩沙、撿石頭、大叫大笑;但在爸爸面前,她卻學會了看眉頭眼額,自覺收起爸爸不喜歡的東西。
Sarah的童年是在完整的四姊妹家庭中長大,父母雖然經常為錢爭吵,但她形容自己「童年好開心、好有安全感」。而她的丈夫,卻在截然不同的環境中成長 —— 由母親獨力撫養他和兩個姐姐長大,家境困難,曾靠綜援過活,導致丈夫性格內向,不喜歡與人交流。「他在一個缺乏愛的環境下長大,欠缺了一個模板,所以成為爸爸後,要花很長時間摸索。」Sarah說。
話雖如此,但Sarah確信丈夫是愛女兒的。她憶述,疫情期間不能到人多密集的地方,丈夫每天都會推着嬰兒車帶女兒到樓下散步、看日落,還不時跟未懂說話的藍藍自言自語地聊天。一向不愛群體活動的他甚至為了女兒願意出席學校的生日會,並留了頗長時間。
然而,夫妻在管教上也不時出現分歧。「疫情高峰時,藍藍在公園想撿沙石,丈夫會大聲喝止,並叫她立即抹手。」Sarah理解這是出於關心,但她不願扼殺孩子的探索天性,於是選擇避重就輕,跟藍藍說:「爸爸在場就不要這樣做,與媽媽一起時就隨意地玩。」過程中,藍藍逐漸學會看眉頭眼額,自覺收起手上「爸爸唔鍾意」的東西。但以下兩件事,Sarah沒有選擇迴避。

第一次,在他們經營的店舖裏,一歲多的藍藍扭計,丈夫控制不了脾氣,大聲喝罵,甚至揚言要用繩子綁住她,更真的拿出繩子來。Sarah立即攬住女兒擋在面前,制止丈夫,先安撫嚇哭的女兒。待丈夫冷靜後,她才跟他說:「你這樣做不對,會嚇到女兒,她只是個小朋友。」丈夫事後知道自己不對。Sarah形容他是「爆發型」,火遮眼時甚麼都顧不上,但過後會自我檢討。
第二次,丈夫飲醉酒後不慎弄傷女兒。Sarah沒有隱瞞,翌日上學前她問藍藍:「老師見到一定會問你,你打算點答?」藍藍答:「爸爸飲醉酒,不小心弄到我。」老師和學校社工聯絡Sarah,她亦如實交代。「我覺得不應該隱瞞,首先女兒沒有做錯,為甚麼要教她說謊?第二,我想讓丈夫知道,他的行為是會被人看見的,他需要控制自己。」

事後,Sarah把女兒送到親友家暫住,專心安撫丈夫。丈夫醒後看到女兒傷口照片,非常內疚。Sarah憶述,丈夫本身是極度注重安全的人。「藍藍小時候,他會包好所有櫃角、拆掉櫃門手柄,生怕女兒受傷。這樣的人卻因失控傷害了最想保護的人。」自此,他開始注意喝酒的分量與時間,甚至主動提出不在家飲酒。
社工曾透過錄音提醒丈夫,《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生效,再發生類似事件可能涉及舉報跟進。丈夫雖抗拒見社工,但Sarah認為他已意識到問題所在。「人好奇怪,他明明是愛女兒的,但失控那一刻就變成完全陌生的人,所以情緒管理真的很重要。」Sarah補充,正因為自己童年經歷過父母吵架、父親掉東西的場面,她反而更清楚自己不想重蹈覆轍。「我小時候媽媽不會阻止爸爸。但當我自己做了媽媽,一定要保護女兒,讓她知道有人會保護她,不用怕。」

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曾迦慧:求助不等於示弱
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曾迦慧表示,Sarah這類個案在香港並不罕見。「許多父母愛護子女,卻受工作壓力、原生家庭經驗及夫妻管教差異影響,偶爾情緒失控。對幼兒而言,即使偶發,亦可能削弱安全感,及早預防尤其關鍵。」對於《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她強調:「當你感到就快失控,先確保孩子安全,再主動向社工求助,是最負責任的選擇。求助並不等於示弱。」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專業項目經理岑穎忻姑娘:虐兒定義沒有因新例而改變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專業項目經理岑穎忻姑娘強調,新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並沒有改變虐兒的定義,政府還有一份《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 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當有懷疑虐兒個案發生,專業人士需要跟隨這份指引去處理個案;強制舉報是按《強制舉報者指南》就懷疑嚴重虐兒個案做多一個步驟去保護兒童。
界定是否虐兒的界線
岑姑娘指,懷疑虐兒個案的案情通常很複雜,要做界定不容易。試舉兩個案例以闡述:
| 個案一 | 個案二 | |
| 事件 | 媽媽打就讀幼稚園K2的子女的臉 | 媽媽打就讀幼稚園K2的子女的臉 |
| 受傷部位 | 臉頰 | 臉頰近眼 |
| 傷勢 | 無傷痕 | 臉上流血、條狀傷痕 |
| 工具 | 用手 | 用籐條 |
| 家長對兒童受傷後的反應 | 家長用蘆薈為兒童塗抹 | 無理會 |
| 事件如何被發現 | 家長主動告訴老師 | 老師發現兒童臉上有傷痕,聯絡家長。 |
| 家長對兒童的傷勢的解釋 | 承認自己用手打兒童 | 否認有打,說是兒童自己跌倒弄傷。 |
| 家長的態度 | 家長的態度合作,表示後悔,願意接受輔導,同意社工即日家訪。 | 不合作,拒絕社工家訪、學校面談和老師送兒童去醫院。 |
| 家庭支援網絡 | 有支援,同住的親友願意協助照顧兒童和支援媽媽。 | 無支援,婚姻關係差,常吵架。 |
| 家長的情緒及精神健康狀況 | 情緒有時激動,精神健康。 | 媽媽有抑鬱症 |
| 「多專業個案會議」議決 | 由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跟進 | 由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 |
「希望大家不要太在意是否成立為虐兒個案,重點是當家庭遇到嚴重問題,社工便會引入更多專業人員一起提供幫助。」

及早識別有需要的家庭
育有特殊學習需要(SEN)兒童、家長本身有情緒或精神健康問題、單親且缺乏支援的基層、家長童年有創傷、照顧者吸毒、照顧者成長在打罵環境等家庭都是高危。然而,部分社經地位高但管教思想傳統的家庭也要留意。岑姑娘指,這些家長非常重視成績,對年幼子女的要求高於成長階段能力所及,用嚴厲的方法管教,便容易「踩過界」,而且這類家庭往往因為面子問題而拒絕接受幫助。「不過,要留意的是評估有較大機會發生虐兒問題的家庭,不是標籤,而是希望及早識別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避免虐兒問題發生。」
留意呼吸 互相提醒
許多家長都想知道,怒氣攻心時有甚麼即時可行的方法冷靜下來,而深呼吸相信是不少家長都會採用的方法。岑姑娘指這方法是有效的,但也要有賴平日的練習。「如果當刻連深呼吸都做不到,可以嘗試『留意自己的呼吸』 —— 當你將注意力放在呼吸上面,你就會停一停,避免衝動。」她更借用紅綠燈比喻:心平氣和是綠燈,情緒開始高漲是黃燈,失控是紅燈。家長要學習察覺自己「亮黃燈」的訊號 —— 例如說話變快、聲量變大、音調變高。如果自己察覺不到,可以請家人幫忙提醒。
另一方法是「轉移注意力」。「去喝杯水、行開一下。如果家中有其他成員,可以互相補位。」岑姑娘表示,單親家庭或許較難處理,未必有人可以及時支援,只能靠家長自己的覺察力。但只要有決心,慢慢練習是可以做到的。

鄰舍守望幫助 避免問題惡化
雖然新條例只是指明25種專業人員遇到懷疑嚴重的虐兒個案需要根據法定要求強制舉報,但如果一般人懷疑鄰居、親友或孩子同學的家長可能有虐兒情況,岑姑娘表示最穩妥的方法是尋求社工協助或致電社會福利署的24小時熱線(2343 2255)。如果情況危急,社工會立即出動;如果不是危急個案,他們會轉介去當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跟進。她強調:「不要因為怕尷尬、怕多事而不敢出聲。你的一個電話,可能救了一個小朋友。」

文:林詩敏
圖:李沃濤、PhotoAC、部分由受訪者提供
相關文章|談《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回顧不幸往事 法例定下仍需大人遵守、認識與執行︳蔡世鴻校長隨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