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君 - 宏福苑災後改革在機構文化 | 中環High Tea
發佈時間:02:00 2026-10-08 HKT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快出爐,政界和坊間對報告都有熱烈的討論和無限想像的揣測,很多人的焦點都放在誰要問責?是政治還是行政問責?改革從何做起?幾時可以啟動?這場世紀大火,慘絕人寰,若要確保歷史不會重演,主旨在如何改革今日政府的機構文化?
災後調查,必有建議,特區政府要改革,要抓的甚麼問題?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宣布了七項優先改革措施,包括地盤禁煙、加強消防裝置規管,以及提高業主大會的合規運作等。這些都是相對上細微細眼的規管限制,真的算得上是起火的源頭?
獨立調查委員會舉行了30場聽證會,聽取了80名證人的口述證供、專家報告,以及涉事方法律代表的陳詞,相信調查報告絕對是一份「萬言書」、甚至是「十萬言書」。然而,作為未有身份參與這個調查過程的無數香港人,我們需要知道所有細節和前因後果去得出一些導致今次災難的結論嗎?
災後,我們聽到居民投訴了甚麼?官員又說了甚麼?災後,官員的態度、立場又如何?
聽證會第十七日的一段對話,也許說明了存在於政府內部的一些劣質機構文化。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表示,發泡膠封窗、棚網、工地吸煙、樓梯「生口」問題,均不屬消防職權範圍,應交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及勞工處跟進。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似乎無一樣關你哋事?」翁錦雄答:「係,無錯」,並強調消防只負責警報系統等主動消防裝置。這個回應,何其理直氣壯!不過,他又承認部門溝通不理想,指處方已檢討,現時若接獲投訴會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不會令事件沒有人跟進。
上述這個情節,說明了甚麼?由公帑養活的官員的態度是我有我的職權,只做自家工作,職權以外,一切免問?災難發生了,奪走了168條珍貴的人命後,才想到部門之間要互相溝通,不能「各家自掃門前雪」?
政府官員被稱為公僕,基本責任是服務人民,為老百姓排難解紛。作為父母官,要以老百姓的事為自家事去處理,有問題而視而不見,「事不關己、己不勞心」是官員們可以有的態度嗎?這種劣質的機構文化今日只存在於消防部門、以至房屋、屋宇管理部門?
今天政府要改革的不能止於程序的改革,重中之重是政府人員對負責任應有的基本態度。上班不是走程序去上班,有沒有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有沒有為老百姓的福祉盡心盡力去完成任務?不帶着一顆熱誠服務市民的心去上班,只會令政府整體施政失效、失能!
宏福苑大火是一個極度慘痛的教訓,它打響的警鐘不光是為今次災難牽涉的部門而響,所有政府部門,不同階層的官員都要以此為鑑,政府整體要檢視這種「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的卸責文化,否則歷史只會不斷重演!
黃麗君

















